引用本文: 林铿. 抗梅毒治疗对妊娠结局及新生儿预后的影响. 华西医学, 2014, 29(7): 1267-1270. doi: 10.7507/1002-0179.20140388 复制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梅毒螺旋体可侵犯中枢神经系统,危害心脑血管系统和骨骼系统,梅毒晚期可累及全身各个脏器,导致死亡。梅毒绝大多数是通过性途径传播和血液传播,孕产妇感染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传播造成流产、早产、死产及新生儿先天梅毒。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每年全球约有超过200万孕产妇感染梅毒,其中有120万患者将梅毒传播给下一代;我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报告,先天梅毒的发病率为35.29/10万,且呈不断增长趋势[1],严重危害孕产妇及新生儿生命健康。本研究通过对妊娠梅毒患者行抗梅毒治疗,以期观察抗梅毒治疗对妊娠结局及新生儿预后的影响。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分析2013年1月-12月来我院分娩的5 224例孕妇资料。所有孕妇均经过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TRUST)进行筛查,筛查阳性者再进行滴度检测和梅毒螺旋体被动颗粒凝集试验(TPPA),确诊妊娠合并梅毒患者128例,患病率2.45%(128/5 224)。128例妊娠梅毒患者中,年龄20~36岁,平均27.5岁;本地户口73例,外地户口55例;职业:无业67例,农民25例,在职24例,个体7例,未提供5例;初产妇96例,经产妇32例;有不良孕史20例;合并乙肝病毒携带4例,合并丙型肝炎抗体阳性1例;血清学检查:TRUST滴度<1︰8者91例,滴度≥1︰8者37例,其中滴度1︰128者1例。分娩男婴66例,女婴62例;分娩方式:剖宫产102例,自然分娩26例;分娩孕周28~41周,平均(38.5 ± 1.5)周;早产7例,占5.47%;一期梅毒1例,占0.78%,主要表现为外阴及宫颈硬下疳,直径为1~2 cm单个或两个病灶,表面糜烂,硬结似软骨样硬度;二期梅毒4例,占3.12%,主要表现为躯干皮肤广泛性淡红色、玫瑰色斑疹、斑丘疹;潜伏梅毒123例,占96.09%。
对确诊为梅毒的孕妇,按其治疗情况分为治疗组79例和未治疗组49例。治疗组为对诊断确诊者进行正规的抗梅毒治疗;未治疗组为孕期未进行抗梅毒治疗或未进行全程治疗(孕期未进行正规产检,孕晚期由外院检查分析才转入我院分娩)。
1.2 梅毒诊断标准
1.2.1 妊娠期梅毒诊断标准
妊娠期梅毒及先天性梅毒的诊断标准、治疗均按照原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 273-2009》梅毒诊断标准[2, 3]:① 孕妇本人或其配偶有婚外性行为、梅毒感染史。② 具有各期梅毒相应临床症状和体征:Ⅰ期梅毒(也称硬下疳期),表现为局部皮损,淋巴结肿大,血清学反应多数呈阳性;Ⅱ期梅毒主要表现为皮肤黏膜损害,形成多样性、对称性皮疹,梅毒性白斑和脱发,血清学反应100%呈阳性;Ⅲ期梅毒也称晚期梅毒,表现为各器官系统永久性受损,未治疗者约1/3成为Ⅲ期梅毒;隐形梅毒(也称潜伏梅毒)多是因为感染后未治疗或是未规范性治疗,平时并无明显的梅毒表现,血清学反应TRUST和TPPA均为(+)。③ 梅毒血清学检查(TRUST及TPPA)呈阳性。④ 孕妇本人有流产史、早产、死胎、死产或分娩梅毒儿史[4]。
1.2.2 新生儿先天梅毒诊断标准
新生儿母亲为梅毒患者并具备以下情况之一[5]:① 具有各期梅毒相应临床症状和体征;② 新生儿TRUST滴度≥母亲TRUST滴度4倍以上;③ 新生儿具有下列2个以上临床症状及体征:肢端掌趾脱皮、斑疹、斑丘疹、黏膜损害、肝脾肿大、病理性黄疸、低体质量、呼吸困难、腹胀、水肿、梅毒假性麻痹(肢体假性瘫痪)、贫血和血小板减少[4]。在早期先天梅毒儿的皮肤黏膜损害或胎盘、脐带中暗视野显微镜能检查到梅毒螺旋体。
母亲感染梅毒时,母亲梅毒抗体能在婴儿体内存活15个月,其TPPA检测均呈阳性。所有婴儿出生后每个月需检查1次梅毒血清学反应(TRUST),如在婴儿4~6个月TRUST转为阴性或滴度降低为弱阳性,则可认为新生儿未感染梅毒,如婴儿出生15个月后,TRUST仍为阳性,则认为其已感染梅毒。
1.3 梅毒诊断方法
孕妇初筛实验采用TRUST,初筛实验阳性者进行TRUST滴度检测和TPPA进行确诊。确诊为妊娠合并梅毒患者的新生儿一出生立即行梅毒血清学检测(TPPA和TRUST)。TRUST简便易行,灵敏度高,但特异度低,可能出现假阳性,但可作为疗效观察、复发与再感染的动态观察指标;TPPA灵敏度和特异度均较高,具有特异性定性诊断价值。TRUST试剂盒由上海荣盛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TPPA试剂由日本富士试剂有限公司生产。
1.4 治疗方法
1.4.1 妊娠梅毒的治疗方法
药物按照《性传播疾病临床诊断指南》[6]作为推荐治疗标准。治疗原则:① 诊断必须明确;② 越早诊断治疗效果越好;③ 治疗剂量每疗程必须足够;④ 治疗后要经过足够时间跟踪观察;⑤ 传染源必须接受检查和治疗并得出结论[7]。
治疗药物:给予苄星青霉素240万U/次肌肉注射,1次/周,连续3周为1个疗程,定期复查TRUST,再制定是否用药;中期妊娠者,自确诊之日起治疗1个疗程,妊娠末3个月治疗1个疗程;晚期妊娠者,确诊即治疗。对青霉素过敏的孕妇可口服红霉素,500 mg/次,4次/d;连续服用30 d;治疗后每个月随访1次,包括临床和血清学TRUST试验。性伴侣同时检查治疗,并且定期复查TRUST。早期梅毒治疗后,在分娩前应每月检查1次梅毒血清反应,如3个月内血清滴度不下降2个稀释度,或上升2个稀释度,应予复治。对妊娠早期治疗是为了使胎儿不受感染,在妊娠晚期治疗是为了使受感染的胎儿在分娩前得到治疗,同时也使梅毒孕妇得到足量、正规的治疗。对曾经分娩过胎传梅毒胎儿或第1胎是死产的母亲,经治疗虽无临床症状,但检测TRUST仍为阳性者需要在继续治疗并且定期复查TRUST。
1.4.2 梅毒产妇新生儿的治疗及随访
① 新生儿梅毒抗体的滴度达到母亲抗体滴度的4倍以上,新生儿TPPA和TRUST均为阳性,按先天梅毒作1次梅毒预防性治疗,青霉素10万~15万U/ (kg·d)静脉滴注[8],出生7 d内,每12小时1次,出生7 d后,每8小时1次,连续应用10~14 d,每隔3个月复查1次,直至新生儿18个月。② 出生时梅毒血清学反应(TRUST)阴性的新生儿,于出生后第1、2、3及第6个月复查,至第6个月时血清学反应仍为阴性,且无先天梅毒的临床表现者,可排除先天梅毒;在复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血清学阳性或先天梅毒的临床表现,则按先天梅毒治疗[9]。③ 出生时梅毒血清学反应(TRUST)阳性的新生儿,应于出生后第1、2、3、6、12个月复查,如血清学反应转阴,且未出现先天梅毒的临床表现,即可停止观察;如血清滴度持续不降甚至升高,应按先天梅毒治疗。④ 未经充分治疗或未用青霉素治疗的梅毒孕妇所生新生儿,或无条件对新生儿进行临床及血清学随访者,应考虑对新生儿进行治疗[10]。
1.5 统计学方法
临床检查结果、干预监测数据全部采用SPSS 13.0统计学软件处理,计数资料采用百分比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值<0.05为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孕妇妊娠结局比较
本次研究128例妊娠梅毒患者平均分娩孕周为38.5周,治疗组早产2例,发生率2.53%;未治疗组早产5例,发生率10.21%。两组孕妇均未发生流产、死胎、死产、胎儿畸形等其他不良妊娠结局,治疗组妊娠结局优于未治疗组。但两组孕妇妊娠结局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3.34,P>0.05)。见表 1。

2.2 两组新生儿预后情况比较
治疗组分娩的正常新生儿76例(96.20%),先天梅毒儿3例(3.80%);未治疗组分娩正常新生儿39例(79.59%),先天梅毒儿10例(20.41%);两组新生儿预后情况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9.14,P<0.05)。见表 2。

2.3 新生儿出生后血清学监测及随访情况
128例围产儿出生后立即取静脉血做血清学检测(TPPA和TRUST),其TPPA均为阳性,阳性率为100%;TRUST阳性85例,阳性率为66.41%。
婴儿随访情况:85例TRUST阳性婴儿在1岁内转阴64例,转阴率为75.29%;85例婴儿随访至2~3岁,在其2~3岁内TPPA转阴的有65例,转阴率为76.47%。
3 讨论
3.1 妊娠合并梅毒危害
梅毒作为一种危害性较高的性传播疾病,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播,也可通过胎盘将梅毒螺旋体传给胎儿,引起胎儿感染,造成早产、死胎、死产,导致胎儿畸形和先天梅毒,严重危害胎儿健康[11]。妊娠合并梅毒的孕妇除了能通过胎盘将梅毒螺旋体传播给胎儿外,还能通过产道感染和产后母乳喂养、平时密切生活接触等途径感染新生儿。未经治疗的一、二期梅毒孕妇几乎100%传播给胎儿,早期潜伏期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达80%以上,未经治疗的晚期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约为30%,晚期潜伏期梅毒孕妇,性接触已无传染性,但感染胎儿的可能性仍有10%[12]。因此,对妊娠梅毒孕妇给予相应的正规抗梅毒治疗,对改善妊娠结局和新生儿预后有重要作用。
本次研究中,5 224例孕妇中妊娠梅毒患者128例,患病率为2.45%,其中多数为隐性梅毒,无明显临床症状和体征,均为经TRUST初筛发现。由于潜伏期梅毒的隐秘性,孕妇自身又无临床症状,通常不易诊断,不行TRUST血清学检测通常难以发现。因此,对所有孕妇在妊娠早期均应进行梅毒筛查,以便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尽量减轻对胎儿的影响,对具有梅毒高危因素的孕妇,在妊娠晚期还应再次复查,以免误诊、漏诊对胎儿造成危害[13]。
3.2 妊娠合并梅毒对围产儿结局的影响
梅毒对围产儿的危害极大,可造成流产、胎死宫内或新生儿死亡,即使存活,早产、低体质量儿、先天性梅毒儿的发生率也高。且孕妇梅毒滴度越高,对围产儿结局的影响越大,预后就也越差[13]。在妊娠早期,梅毒螺旋体还未经胎盘传播进入胎儿体内时,对孕妇进行规范的抗梅毒治疗,可以有效减少妊娠不良结局,降低先天梅毒的发生率,降低新生儿患病率及病死率;而在妊娠晚期给予治疗,主要是为了在治疗孕妇的同时,使已受感染的胎儿在宫内即可得到治疗,对防止先天梅毒的发生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本组的孕妇多为潜伏期梅毒,无症状,无体征,患者不主动就医,但具有传染性,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只有通过血清学检查才能发现。且患者多为无业人员或个体户、农民,健康意识淡薄,并不能主动及时去医院进行正规的孕期检查,错失最佳的治疗时机,易导致不良妊娠结局。本组中有38.28%(49/128)是未治疗组,发生早产5例,早产率高于治疗组;同时治疗组79例新生儿有3例出现血清学检测阳性,未治疗组所产新生儿有10例血清学检测阳性。表明对妊娠梅毒孕妇给予规范合理的抗梅毒治疗,可有效减少妊娠不良结局、先天梅毒的发生率。结果与国内相关文献报道基本一致[14]。
3.3 做好婴儿出生后的检测和随访工作
迄今为止,青霉素依然是治疗梅毒的首选药物,其具有吸收缓慢、维持血液有效浓度时间长、抑制螺旋体效果可靠等优点。对青霉素过敏者,可先行脱敏治疗,再给予青霉素治疗或给予红霉素口服治疗[15]。孕期首选青霉素可预防传播,而且对胚胎期梅毒也有治疗作用,其关键在于妊娠早期得到及时诊断、正规治疗,治疗后追踪观察,经治疗后垂直传播的概率是1%[16]。本组资料中在妊娠早期得到诊断的不足25%,妊娠中期诊断的有53.00%,一旦诊断明确立即开始正规治疗,并争取治疗2个疗程。婴儿出生后立即对婴儿开始跟踪随访并治疗,明显改善了婴儿的预后。
综上所述,确保所有准备怀孕或怀孕早期的妇女去医院进行梅毒筛查是预防先天梅毒的关键。目前国家已经把梅毒筛查作为孕前免费的常规筛查项目,我院对一经诊断明确的妇女,立即开始正规治疗。同时加强妊娠梅毒的健康教育宣传,开展规范婚检和孕检,提高全民意识,使她们自觉参加婚检和孕检。在孕前、孕早期进行梅毒筛查,早期发现妊娠梅毒者进行规范的抗梅毒治疗,对降低流产、死产、胎儿畸形和新生儿先天梅毒发生率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有效阻断梅毒母婴传播、减少胎传梅毒儿出生的有效办法。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梅毒螺旋体可侵犯中枢神经系统,危害心脑血管系统和骨骼系统,梅毒晚期可累及全身各个脏器,导致死亡。梅毒绝大多数是通过性途径传播和血液传播,孕产妇感染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传播造成流产、早产、死产及新生儿先天梅毒。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每年全球约有超过200万孕产妇感染梅毒,其中有120万患者将梅毒传播给下一代;我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报告,先天梅毒的发病率为35.29/10万,且呈不断增长趋势[1],严重危害孕产妇及新生儿生命健康。本研究通过对妊娠梅毒患者行抗梅毒治疗,以期观察抗梅毒治疗对妊娠结局及新生儿预后的影响。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分析2013年1月-12月来我院分娩的5 224例孕妇资料。所有孕妇均经过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TRUST)进行筛查,筛查阳性者再进行滴度检测和梅毒螺旋体被动颗粒凝集试验(TPPA),确诊妊娠合并梅毒患者128例,患病率2.45%(128/5 224)。128例妊娠梅毒患者中,年龄20~36岁,平均27.5岁;本地户口73例,外地户口55例;职业:无业67例,农民25例,在职24例,个体7例,未提供5例;初产妇96例,经产妇32例;有不良孕史20例;合并乙肝病毒携带4例,合并丙型肝炎抗体阳性1例;血清学检查:TRUST滴度<1︰8者91例,滴度≥1︰8者37例,其中滴度1︰128者1例。分娩男婴66例,女婴62例;分娩方式:剖宫产102例,自然分娩26例;分娩孕周28~41周,平均(38.5 ± 1.5)周;早产7例,占5.47%;一期梅毒1例,占0.78%,主要表现为外阴及宫颈硬下疳,直径为1~2 cm单个或两个病灶,表面糜烂,硬结似软骨样硬度;二期梅毒4例,占3.12%,主要表现为躯干皮肤广泛性淡红色、玫瑰色斑疹、斑丘疹;潜伏梅毒123例,占96.09%。
对确诊为梅毒的孕妇,按其治疗情况分为治疗组79例和未治疗组49例。治疗组为对诊断确诊者进行正规的抗梅毒治疗;未治疗组为孕期未进行抗梅毒治疗或未进行全程治疗(孕期未进行正规产检,孕晚期由外院检查分析才转入我院分娩)。
1.2 梅毒诊断标准
1.2.1 妊娠期梅毒诊断标准
妊娠期梅毒及先天性梅毒的诊断标准、治疗均按照原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 273-2009》梅毒诊断标准[2, 3]:① 孕妇本人或其配偶有婚外性行为、梅毒感染史。② 具有各期梅毒相应临床症状和体征:Ⅰ期梅毒(也称硬下疳期),表现为局部皮损,淋巴结肿大,血清学反应多数呈阳性;Ⅱ期梅毒主要表现为皮肤黏膜损害,形成多样性、对称性皮疹,梅毒性白斑和脱发,血清学反应100%呈阳性;Ⅲ期梅毒也称晚期梅毒,表现为各器官系统永久性受损,未治疗者约1/3成为Ⅲ期梅毒;隐形梅毒(也称潜伏梅毒)多是因为感染后未治疗或是未规范性治疗,平时并无明显的梅毒表现,血清学反应TRUST和TPPA均为(+)。③ 梅毒血清学检查(TRUST及TPPA)呈阳性。④ 孕妇本人有流产史、早产、死胎、死产或分娩梅毒儿史[4]。
1.2.2 新生儿先天梅毒诊断标准
新生儿母亲为梅毒患者并具备以下情况之一[5]:① 具有各期梅毒相应临床症状和体征;② 新生儿TRUST滴度≥母亲TRUST滴度4倍以上;③ 新生儿具有下列2个以上临床症状及体征:肢端掌趾脱皮、斑疹、斑丘疹、黏膜损害、肝脾肿大、病理性黄疸、低体质量、呼吸困难、腹胀、水肿、梅毒假性麻痹(肢体假性瘫痪)、贫血和血小板减少[4]。在早期先天梅毒儿的皮肤黏膜损害或胎盘、脐带中暗视野显微镜能检查到梅毒螺旋体。
母亲感染梅毒时,母亲梅毒抗体能在婴儿体内存活15个月,其TPPA检测均呈阳性。所有婴儿出生后每个月需检查1次梅毒血清学反应(TRUST),如在婴儿4~6个月TRUST转为阴性或滴度降低为弱阳性,则可认为新生儿未感染梅毒,如婴儿出生15个月后,TRUST仍为阳性,则认为其已感染梅毒。
1.3 梅毒诊断方法
孕妇初筛实验采用TRUST,初筛实验阳性者进行TRUST滴度检测和TPPA进行确诊。确诊为妊娠合并梅毒患者的新生儿一出生立即行梅毒血清学检测(TPPA和TRUST)。TRUST简便易行,灵敏度高,但特异度低,可能出现假阳性,但可作为疗效观察、复发与再感染的动态观察指标;TPPA灵敏度和特异度均较高,具有特异性定性诊断价值。TRUST试剂盒由上海荣盛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TPPA试剂由日本富士试剂有限公司生产。
1.4 治疗方法
1.4.1 妊娠梅毒的治疗方法
药物按照《性传播疾病临床诊断指南》[6]作为推荐治疗标准。治疗原则:① 诊断必须明确;② 越早诊断治疗效果越好;③ 治疗剂量每疗程必须足够;④ 治疗后要经过足够时间跟踪观察;⑤ 传染源必须接受检查和治疗并得出结论[7]。
治疗药物:给予苄星青霉素240万U/次肌肉注射,1次/周,连续3周为1个疗程,定期复查TRUST,再制定是否用药;中期妊娠者,自确诊之日起治疗1个疗程,妊娠末3个月治疗1个疗程;晚期妊娠者,确诊即治疗。对青霉素过敏的孕妇可口服红霉素,500 mg/次,4次/d;连续服用30 d;治疗后每个月随访1次,包括临床和血清学TRUST试验。性伴侣同时检查治疗,并且定期复查TRUST。早期梅毒治疗后,在分娩前应每月检查1次梅毒血清反应,如3个月内血清滴度不下降2个稀释度,或上升2个稀释度,应予复治。对妊娠早期治疗是为了使胎儿不受感染,在妊娠晚期治疗是为了使受感染的胎儿在分娩前得到治疗,同时也使梅毒孕妇得到足量、正规的治疗。对曾经分娩过胎传梅毒胎儿或第1胎是死产的母亲,经治疗虽无临床症状,但检测TRUST仍为阳性者需要在继续治疗并且定期复查TRUST。
1.4.2 梅毒产妇新生儿的治疗及随访
① 新生儿梅毒抗体的滴度达到母亲抗体滴度的4倍以上,新生儿TPPA和TRUST均为阳性,按先天梅毒作1次梅毒预防性治疗,青霉素10万~15万U/ (kg·d)静脉滴注[8],出生7 d内,每12小时1次,出生7 d后,每8小时1次,连续应用10~14 d,每隔3个月复查1次,直至新生儿18个月。② 出生时梅毒血清学反应(TRUST)阴性的新生儿,于出生后第1、2、3及第6个月复查,至第6个月时血清学反应仍为阴性,且无先天梅毒的临床表现者,可排除先天梅毒;在复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血清学阳性或先天梅毒的临床表现,则按先天梅毒治疗[9]。③ 出生时梅毒血清学反应(TRUST)阳性的新生儿,应于出生后第1、2、3、6、12个月复查,如血清学反应转阴,且未出现先天梅毒的临床表现,即可停止观察;如血清滴度持续不降甚至升高,应按先天梅毒治疗。④ 未经充分治疗或未用青霉素治疗的梅毒孕妇所生新生儿,或无条件对新生儿进行临床及血清学随访者,应考虑对新生儿进行治疗[10]。
1.5 统计学方法
临床检查结果、干预监测数据全部采用SPSS 13.0统计学软件处理,计数资料采用百分比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值<0.05为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孕妇妊娠结局比较
本次研究128例妊娠梅毒患者平均分娩孕周为38.5周,治疗组早产2例,发生率2.53%;未治疗组早产5例,发生率10.21%。两组孕妇均未发生流产、死胎、死产、胎儿畸形等其他不良妊娠结局,治疗组妊娠结局优于未治疗组。但两组孕妇妊娠结局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3.34,P>0.05)。见表 1。

2.2 两组新生儿预后情况比较
治疗组分娩的正常新生儿76例(96.20%),先天梅毒儿3例(3.80%);未治疗组分娩正常新生儿39例(79.59%),先天梅毒儿10例(20.41%);两组新生儿预后情况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9.14,P<0.05)。见表 2。

2.3 新生儿出生后血清学监测及随访情况
128例围产儿出生后立即取静脉血做血清学检测(TPPA和TRUST),其TPPA均为阳性,阳性率为100%;TRUST阳性85例,阳性率为66.41%。
婴儿随访情况:85例TRUST阳性婴儿在1岁内转阴64例,转阴率为75.29%;85例婴儿随访至2~3岁,在其2~3岁内TPPA转阴的有65例,转阴率为76.47%。
3 讨论
3.1 妊娠合并梅毒危害
梅毒作为一种危害性较高的性传播疾病,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播,也可通过胎盘将梅毒螺旋体传给胎儿,引起胎儿感染,造成早产、死胎、死产,导致胎儿畸形和先天梅毒,严重危害胎儿健康[11]。妊娠合并梅毒的孕妇除了能通过胎盘将梅毒螺旋体传播给胎儿外,还能通过产道感染和产后母乳喂养、平时密切生活接触等途径感染新生儿。未经治疗的一、二期梅毒孕妇几乎100%传播给胎儿,早期潜伏期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达80%以上,未经治疗的晚期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约为30%,晚期潜伏期梅毒孕妇,性接触已无传染性,但感染胎儿的可能性仍有10%[12]。因此,对妊娠梅毒孕妇给予相应的正规抗梅毒治疗,对改善妊娠结局和新生儿预后有重要作用。
本次研究中,5 224例孕妇中妊娠梅毒患者128例,患病率为2.45%,其中多数为隐性梅毒,无明显临床症状和体征,均为经TRUST初筛发现。由于潜伏期梅毒的隐秘性,孕妇自身又无临床症状,通常不易诊断,不行TRUST血清学检测通常难以发现。因此,对所有孕妇在妊娠早期均应进行梅毒筛查,以便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尽量减轻对胎儿的影响,对具有梅毒高危因素的孕妇,在妊娠晚期还应再次复查,以免误诊、漏诊对胎儿造成危害[13]。
3.2 妊娠合并梅毒对围产儿结局的影响
梅毒对围产儿的危害极大,可造成流产、胎死宫内或新生儿死亡,即使存活,早产、低体质量儿、先天性梅毒儿的发生率也高。且孕妇梅毒滴度越高,对围产儿结局的影响越大,预后就也越差[13]。在妊娠早期,梅毒螺旋体还未经胎盘传播进入胎儿体内时,对孕妇进行规范的抗梅毒治疗,可以有效减少妊娠不良结局,降低先天梅毒的发生率,降低新生儿患病率及病死率;而在妊娠晚期给予治疗,主要是为了在治疗孕妇的同时,使已受感染的胎儿在宫内即可得到治疗,对防止先天梅毒的发生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本组的孕妇多为潜伏期梅毒,无症状,无体征,患者不主动就医,但具有传染性,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只有通过血清学检查才能发现。且患者多为无业人员或个体户、农民,健康意识淡薄,并不能主动及时去医院进行正规的孕期检查,错失最佳的治疗时机,易导致不良妊娠结局。本组中有38.28%(49/128)是未治疗组,发生早产5例,早产率高于治疗组;同时治疗组79例新生儿有3例出现血清学检测阳性,未治疗组所产新生儿有10例血清学检测阳性。表明对妊娠梅毒孕妇给予规范合理的抗梅毒治疗,可有效减少妊娠不良结局、先天梅毒的发生率。结果与国内相关文献报道基本一致[14]。
3.3 做好婴儿出生后的检测和随访工作
迄今为止,青霉素依然是治疗梅毒的首选药物,其具有吸收缓慢、维持血液有效浓度时间长、抑制螺旋体效果可靠等优点。对青霉素过敏者,可先行脱敏治疗,再给予青霉素治疗或给予红霉素口服治疗[15]。孕期首选青霉素可预防传播,而且对胚胎期梅毒也有治疗作用,其关键在于妊娠早期得到及时诊断、正规治疗,治疗后追踪观察,经治疗后垂直传播的概率是1%[16]。本组资料中在妊娠早期得到诊断的不足25%,妊娠中期诊断的有53.00%,一旦诊断明确立即开始正规治疗,并争取治疗2个疗程。婴儿出生后立即对婴儿开始跟踪随访并治疗,明显改善了婴儿的预后。
综上所述,确保所有准备怀孕或怀孕早期的妇女去医院进行梅毒筛查是预防先天梅毒的关键。目前国家已经把梅毒筛查作为孕前免费的常规筛查项目,我院对一经诊断明确的妇女,立即开始正规治疗。同时加强妊娠梅毒的健康教育宣传,开展规范婚检和孕检,提高全民意识,使她们自觉参加婚检和孕检。在孕前、孕早期进行梅毒筛查,早期发现妊娠梅毒者进行规范的抗梅毒治疗,对降低流产、死产、胎儿畸形和新生儿先天梅毒发生率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有效阻断梅毒母婴传播、减少胎传梅毒儿出生的有效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