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杜娜, 梁素改, 司徒明镜, 黄颐. 抑郁症患者家庭功能及其相关影响因素分析. 华西医学, 2015, 30(2): 283-289. doi: 10.7507/1002-0179.20150085 复制
抑郁症是常见的精神疾病之一,呈慢性病程,可在疾病康复多年后反复发作[1]。抑郁症往往会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沉重的负担。即使在急性抑郁发作缓解后,许多患者的家庭功能仍无法恢复[2]。因此,家庭功能在抑郁症的病程中扮演了相当重要的角色,对抑郁症的康复过程及远期预后均有一定的影响[3]。
在探讨抑郁症患者家庭功能的同时,对其生活质量满意度与社会支持感同时进行分析也是有必要的,但少有研究明确探讨过上述2个变量与抑郁症患者家庭功能之间的关系。如果在分析抑郁症患者的家庭功能时忽视这2个因素,可能会使日后患者的康复治疗不全面,从而产生被孤立感等,无法真正融入社会,这种结果有可能反过来导致其家庭功能继续出现问题,从而形成无法打破的恶性循环。研究抑郁症患者的家庭功能是探索抑郁症治疗与康复的必不可少的方面。针对上述问题,2012年2月-2013年6月我们运用家庭功能评定量表(FAD)、社会支持量表(MSPSS)、幸福与生活质量满意度量表(Q-LES-Q)及诊断性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对在我院治疗的125例抑郁症患者及家属进行问卷调查,并就抑郁症患者家庭功能及相关危险因素予以分析,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采取便利抽样法选取2012年2月-2013年6月期间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就诊并住院治疗的抑郁症患者125例及符合条件的陪同家属125例,纳入抑郁组;同时通过招募启示和自愿报名的方式选择四川大学附近某一社区健康志愿者及其家属各125例,纳入对照组,对比研究两组生活质量满意度、社会支持感与家庭功能之间的关系,以及影响抑郁症患者家庭功能的疾病特征和相关因素。该研究经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
1.2 纳入标准
抑郁组:① 患者入院后被其主治医师确诊为抑郁症;② 患者需与课题组内临床医师进行诊断性访谈(根据《DSM-Ⅳ-TR轴Ⅰ障碍定式临床检查病人版》中关于重性抑郁发作诊断标准制定),以确定其是否达到DSM-Ⅳ中所界定的抑郁症诊断标准,若达到方可纳入;③ 入选家属与该患者每周相处时间需≥50 h。
对照组:① 每个家庭招募2例成员作为被试者,其家庭角色需与抑郁组中的2例被试者相匹配;② 被招募入组的2例被试者也需每周有≥50 h的相处时间。
1.3 排除标准
对于抑郁症患者而言,有以下任何情况中的一种则不能入选:① 患有除抑郁症以外的其他精神障碍,如双相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症、物质滥用或依赖等;② 年龄<18岁。
对于抑郁症患者家属而言,有以下任何情况中的一种不能入组:① 患有任何精神障碍、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的躯体疾病及物质滥用或依赖(既往3个月内);② 年龄<18岁。
对于正常组被试者而言,有以下任何情况中的一种不能入组:① 患有任何精神障碍、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的躯体疾病及物质滥用或依赖(既往3个月内);② 家庭中有人患有/已治愈的精神疾病;③ 年龄<18岁。
1.4 研究方法
1.4.1 调查工具(自评量表)
① 一般情况调查表:由课题组成员共同设计,主要了解被试者的性别、年龄、家庭角色、婚姻状况、工作情况、受教育年数。由所有被试者独立完成填写。
② MSPSS[4]:用于评价被试者认为所获得的社会支持感的程度,它是包含了12个条目的7级评价量表。被试者根据自己对题目中的叙述选择符合自己赞同程度的数字。最后将12个条目的选择数字相加即为社会支持感总分,分数越高代表被试者感知到的社会支持感越低。该量表的信度与效度已被证实在亚洲人群中较为满意 [5]。
③ Q-LES-Q[6]:用于评价被试者对其生活质量的满意程度,它是包含了16个条目的5级评价量表。被试者根据自己对题目中的叙述选择符合自己情况的数字,最后将16个条目的选择数字相加即为生活质量满意度总分,分数越高代表被试者幸福与生活质量满意度越好。唐茂芹等[7]研究表明该量表在中国精神障碍患者中具有良好的信度与效度。
④ FAD[8] :主要从问题解决、沟通、角色、情感反应、情感卷入及行为控制方面对被试者的家庭功能进行评价。该量表是包含了60个条目的4级评价量表。被试者根据自己对题目中的叙述选择符合自己情况的数字。对于上述每个维度来说,得分越高表明家庭功能越不佳。
Miller等[9]对上述每个维度均建立了McMaster临界值以区分每个维度内的健康与不健康家庭,若该维度得分超过临界值,则该家庭的功能在此维度上可视为不健康。而Akister[10]等则建议如果某个家庭在该量表的7个维度中有≥4个维度都超过了各自维度的McMaster临界值时,该家庭则可被视为不健康家庭,即家庭功能有明显缺陷并需要一定的干预治疗。而本研究同时采用了上述2种划分方法对抑郁症患者的家庭功能进行分析:采用第1种方法区分出在每个维度上抑郁组与对照组的不健康比例,以具体分析两组的家庭功能究竟在哪些方面存在差异;采用第2种方法划分抑郁组家庭中哪些家庭属于不健康型,以便分析造成其总体家庭功能不健康的影响因素。Shek等[11]研究表明该量表的中文版本具有较高的内部一致性系数及重测信度。
1.4.2 诊断性访谈
由课题组临床医师与患者进行诊断性访谈,访谈内容涉及患者关于其抑郁发病的相关临床特点,如是否首发、首发年龄、至今为止发作次数、本次发作病程、有无自杀观念/自杀企图/自杀未遂等。
1.4.3 资料收集
所有被试者均被带领至我中心医生办公室进行现场施测并当场回收,其中抑郁组患者与其家属均在患者住院期间(入院1周内)填写,所有被试者均签署知情同意书。在填写过程中,若有被试者对条目理解不清,则需由研究者向其做出明确解释后再填写。本次研究共发放问卷500份,全部回收,然后再一一核对以剔除内容填写不完整者,家庭成员中有人填写不完整,则该家庭2名被试问卷均被剔除。最后共得到有效问卷数为488份,每组各122对,回收率为100%,有效率为97.6%。
1.5 统计学方法
对所有被试的人口学资料及由诊断性访谈获得的关于患者抑郁症临床特点的数据均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使用独立样本t检验对抑郁组家庭与对照组家庭的各项量表得分进行比较。采用Pearson相关系数检验生活质量满意度、社会支持感与家庭功能之间的关系。最后运用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影响抑郁患者家庭功能的可能危险因素。
所有数据均使用SPSS 11.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检验水准α=0.05(双侧)。
2 结果
2.1 一般人口学特征
抑郁组家庭与正常对照组家庭在年龄、性别组成、家庭角色、受教育年数上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而两组在婚姻状况、工作情况的分布上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即在抑郁家庭组中更多的被试处于待业状态。由于本研究中所有的抑郁症患者均接受住院治疗,所以其家属多数不得不辞掉工作而进行陪护,从而导致其较高的失业率。见表 1。

2.2 生活质量满意度、社会支持感的比较
抑郁症患者家庭的生活质量满意度得分显著低于对照组家庭,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6.243,P<0.01),而两组家庭的总体社会支持感得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 2。

2.3 抑郁症患者家庭功能与正常对照组家庭功能的差异
从FAD量表数据可见,抑郁症患者家庭在沟通、角色、情感反应、情感卷入、行为控制、总体功能6个维度上的得分均超过了McMaster分界值[9],只有问题解决维度在正常范围内;而对照组家庭除了在行为控制维度上超过临界值外,其余6个维度均在正常健康范围之内。抑郁症患者家庭在FAD 7个维度上的平均分均显著高于对照组家庭,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抑郁组家庭功能差于对照组家庭。见表 3。

根据McMaster分界值分析出抑郁组家庭与对照组家庭各自在FAD 7个维度上的健康家庭数与不健康家庭数,并对其各维度上的不健康家庭比例进行χ2检验,结果发现除了问题解决维度外,抑郁家庭在其余6个维度上的不健康比例均高于对照家庭,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此外,所有抑郁家庭在行为控制维度上均被列入不健康范围,而在对照组中大部分家庭也是如此。当使用Akister等[10]建议方法(即FAD量表的7个维度中有≥4个维度都超过了各自维度的McMaster分界值时,该家庭则可被视为不健康家庭)归类不健康家庭时,结果发现更多的抑郁组家庭(78.7%)达到家庭功能不健康的标准,而对照组中的不健康比例则为44.3%,两者之间差异且有统计学意义(χ2=30.526,P<0.001)。见表 4。

2.4 生活质量满意度、社会支持感与家庭功能之间的关系
抑郁症患者家庭的社会支持得分与FAD中6个维度(除情感卷入维度外)得分均呈正相关,且有统计学意义(r=0.363、0.345、0.244、0.418、0.328、0.457,P<0.05);而其生活质量满意度得分与FAD中5个维度(除角色、情感卷入维度外)得分均呈负相关,且有统计学意义(r=-0.388、-0.188、-0.200、-0.276、-0.370,P<0.05)。见表 5。

2.5 影响抑郁症患者家庭功能的疾病特征及相关因素
根据Akister 等[10]建议的方法归类不健康家庭,将抑郁组家庭分为两组,定义0为健康家庭,1为不健康家庭,纳入患者人口学特点如性别、年龄、角色、婚姻、工作、受教育时间以及其抑郁症临床特点如是否首发、首发年龄、本次病程、共发作次数、是否有自杀观念/自杀企图/自杀未遂、是否患有其他躯体疾病等可能对得分产生影响的因素,使用forward stepwise(likelihood ratio)方法进行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提示女性(OR=1.141,P<0.05)、受教育程度越少者(OR=0.948,P<0.01)、首发患者(OR=1.416,P<0.05)、有自杀企图者(OR=1.014,P<0.05)、有自杀未遂者(OR=1.367,P<0.01)及发作次数越多者(OR=1.035,P<0.05)其家庭功能不健康的危险性越高。见表 6。

3 讨论
本研究首次运用家庭功能评定量表、幸福与生活质量满意度量表及社会支持量表对抑郁症患者家庭功能进行调查,并选取与之相匹配的相同数量正常对照组家庭进行多方面对比并利用诊断性访谈所获得的关于患者疾病特点的资料分析了其中可能对家庭功能失衡造成影响的危险因素。
本研究结果显示,抑郁症患者家庭的幸福与生活质量满意度低于对照组家庭;而两组家庭的总体社会支持感却无显著差异。唐茂芹等[7]对心境障碍患者用相同量表测量其对生活质量的满意度,发现抑郁患者对生活质量的满意度低于健康对照组。而本研究中抑郁症患者家庭总体的生活质量满意度低于对照组,造成此结果的原因可能在于家属与患者长期相处,由于患者发病时较低的情绪状态使得其与家属的情感交流较少并为整个家庭带来较严重的负担[12],从而使整个家庭的生活质量明显下降。Brown等[13]研究发现社会支持差者易患抑郁症,而本研究却发现抑郁组家庭与对照组家庭在社会支持感上无显著差异,造成与他人研究结果相异的原因可能是虽然患者本人的社会支持感较差,但是由于其家属在此方面并未受到严重影响,综合起来使得其整个家庭的社会支持感未出现明显下降。因此,在对抑郁症患者家庭进行干预治疗时,要充分考虑到其生活质量满意度、社会支持感与正常家庭的区别,从而有方向地针对其问题进行治疗。
本研究关于家庭功能方面的结果则再次验证了前人的发现,即与正常对照组家庭相比,抑郁症患者家庭确实在多方面都存在家庭功能的失调。在FAD量表中,抑郁组家庭功能在7个维度上均差于对照组家庭。这与Tamplin等[14]、Miller等[15]的研究结果是一致的。当使用每个维度的分界值划分该维度上的健康/不健康家庭时,Keitner等[2]则发现抑郁组家庭在问题解决、沟通、情感卷入及总体功能上的不健康比例明显高于对照组家庭。而本研究同样发现抑郁组家庭在问题解决、沟通、情感反应、情感卷入、行为控制及总体功能维度上的不健康比例更高。由于本研究与Keitner等[2]所研究的被试处于不同文化背景,因此可能造成其家庭功能受损的方面不完全一致。在中国文化中,抑郁症患者可能不愿过多向亲属表露个人情感,从而导致其在情感反应维度上功能相对较差。同样地,中国的抑郁症患者及其家属可能对规范个人行为的家规不甚满意,由此也造成了其家庭在行为控制维度上的失调。当使用Akister 等[10]建议方法划分不健康家庭时,本研究显示抑郁组家庭需要家庭干预治疗的比例(78.7%)显著高于对照组家庭(44.3%)。而在Tamplin等[14]的研究中,与上述研究相对应的比例分别是56%和29%。另外,在本研究中较为特殊的一项结果即是无论对于抑郁组家庭还是对照组家庭来说,它们在行为控制维度上的得分均高于临界值,甚至抑郁组全部家庭在这一维度上均被划分为不健康家庭,这与Wang等[16]对中国本土样本的研究结果相似。他们认为是由于中国文化中过于压制个人行为的思想导致正常组的家庭功能在行为控制维度同样产生了失调。他们提出中国家庭比较在乎对外的一致性与权威性,因此就相对忽视了对家庭成员的内部行为规范。而本研究则认为除了上述原因外,中国文化中的长者权威性使得家庭中的其他成员难于表达自己的思想或感受。长者对其他成员所施加的控制力及他们之间的矛盾往往导致不良的沟通,因此造成他们在行为控制维度上的不满意。
本研究结果揭示抑郁症患者家庭的社会支持得分与FAD中6个维度(除情感卷入维度外)得分均呈正相关,且有统计学意义,提示随着社会支持感的下降,其所感知的家庭功能相应的会更加不佳。这再次证明了抑郁症患者如果从家庭成员中得到的帮助与支持明显不足,会导致其家庭功能的进一步恶化[17]。而本研究中抑郁症患者家庭的生活质量满意度得分与FAD中5个维度(除角色、情感卷入维度外)得分均呈负相关,这意味着随着生活质量满意度的提升,其所感知的家庭功能在问题解决、沟通、情感反应、行为控制等方面会有相应的改善,这与Ritsner等[18]发现的结论相似,即精神疾病患者的家庭功能与其生活质量密切相关。
本研究通过对可能使家庭功能不健康的因素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后发现,患者的性别、受教育时间2项人口学因素被纳入为危险因素,而是否首发、有无自杀企图、有无自杀未遂及发作次数4项疾病临床特点同样被纳入为危险因素。
根据logistic分析结果可见,女性、受教育程度越低的患者其家庭功能失衡的危险性越高。由于女性罹患抑郁症后,其抑郁情绪往往更加明显且经常容易复发[19],则可能会给孩子或丈夫带来一定思想上的压力,使得家庭中缺乏了原有的温情与关怀;而男性若患有抑郁症,他们多是更压抑自己的感受而不愿将压力带给周围的亲属,从而家庭功能的失调可能没有女性患病时明显。对于受教育时间而言,夏强等[20]则发现父母受教育程度较低会对青少年的家庭功能产生一定影响,同理对于抑郁患者而言,他们的受教育的时间越低,其对疾病的认识程度越差,导致其表现出更为不良的家庭功能。
同样地,首发患者、有自杀企图者、有自杀未遂者及发作次数越多的患者其家庭功能失衡的危险性越高。首发的抑郁症患者,由于是第一次发病,往往对疾病的到来束手无策,其家人可能也不知如何正确应对患者的症状,因此不可避免地导致其家庭功能出现失调。而有学者研究发现家庭矛盾、家庭破裂等家庭功能不良的因素与自杀未遂的关系较为密切[21]。对于有自杀企图甚至自杀未遂的患者而言,他们想死的观念及行为必然会给家庭带来一定的威胁,其家属不得不时刻注意患者的言行以免其发生蓄意的伤害或死亡,这些担心与压力势必会对其家庭功能造成严重的影响。这与Adams等[22]的研究结果一致,他们发现有自杀企图或自杀未遂的抑郁症患者比没有自杀行为的患者要表现出更多的家庭功能失衡。最后,对于发作次数而言,发作次数越多者,其家庭所经历的由疾病所带来的困扰与负担就会越重,从而也会导致其家庭功能的不良状态。
抑郁症是常见的精神疾病之一,呈慢性病程,可在疾病康复多年后反复发作[1]。抑郁症往往会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沉重的负担。即使在急性抑郁发作缓解后,许多患者的家庭功能仍无法恢复[2]。因此,家庭功能在抑郁症的病程中扮演了相当重要的角色,对抑郁症的康复过程及远期预后均有一定的影响[3]。
在探讨抑郁症患者家庭功能的同时,对其生活质量满意度与社会支持感同时进行分析也是有必要的,但少有研究明确探讨过上述2个变量与抑郁症患者家庭功能之间的关系。如果在分析抑郁症患者的家庭功能时忽视这2个因素,可能会使日后患者的康复治疗不全面,从而产生被孤立感等,无法真正融入社会,这种结果有可能反过来导致其家庭功能继续出现问题,从而形成无法打破的恶性循环。研究抑郁症患者的家庭功能是探索抑郁症治疗与康复的必不可少的方面。针对上述问题,2012年2月-2013年6月我们运用家庭功能评定量表(FAD)、社会支持量表(MSPSS)、幸福与生活质量满意度量表(Q-LES-Q)及诊断性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对在我院治疗的125例抑郁症患者及家属进行问卷调查,并就抑郁症患者家庭功能及相关危险因素予以分析,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采取便利抽样法选取2012年2月-2013年6月期间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就诊并住院治疗的抑郁症患者125例及符合条件的陪同家属125例,纳入抑郁组;同时通过招募启示和自愿报名的方式选择四川大学附近某一社区健康志愿者及其家属各125例,纳入对照组,对比研究两组生活质量满意度、社会支持感与家庭功能之间的关系,以及影响抑郁症患者家庭功能的疾病特征和相关因素。该研究经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
1.2 纳入标准
抑郁组:① 患者入院后被其主治医师确诊为抑郁症;② 患者需与课题组内临床医师进行诊断性访谈(根据《DSM-Ⅳ-TR轴Ⅰ障碍定式临床检查病人版》中关于重性抑郁发作诊断标准制定),以确定其是否达到DSM-Ⅳ中所界定的抑郁症诊断标准,若达到方可纳入;③ 入选家属与该患者每周相处时间需≥50 h。
对照组:① 每个家庭招募2例成员作为被试者,其家庭角色需与抑郁组中的2例被试者相匹配;② 被招募入组的2例被试者也需每周有≥50 h的相处时间。
1.3 排除标准
对于抑郁症患者而言,有以下任何情况中的一种则不能入选:① 患有除抑郁症以外的其他精神障碍,如双相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症、物质滥用或依赖等;② 年龄<18岁。
对于抑郁症患者家属而言,有以下任何情况中的一种不能入组:① 患有任何精神障碍、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的躯体疾病及物质滥用或依赖(既往3个月内);② 年龄<18岁。
对于正常组被试者而言,有以下任何情况中的一种不能入组:① 患有任何精神障碍、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的躯体疾病及物质滥用或依赖(既往3个月内);② 家庭中有人患有/已治愈的精神疾病;③ 年龄<18岁。
1.4 研究方法
1.4.1 调查工具(自评量表)
① 一般情况调查表:由课题组成员共同设计,主要了解被试者的性别、年龄、家庭角色、婚姻状况、工作情况、受教育年数。由所有被试者独立完成填写。
② MSPSS[4]:用于评价被试者认为所获得的社会支持感的程度,它是包含了12个条目的7级评价量表。被试者根据自己对题目中的叙述选择符合自己赞同程度的数字。最后将12个条目的选择数字相加即为社会支持感总分,分数越高代表被试者感知到的社会支持感越低。该量表的信度与效度已被证实在亚洲人群中较为满意 [5]。
③ Q-LES-Q[6]:用于评价被试者对其生活质量的满意程度,它是包含了16个条目的5级评价量表。被试者根据自己对题目中的叙述选择符合自己情况的数字,最后将16个条目的选择数字相加即为生活质量满意度总分,分数越高代表被试者幸福与生活质量满意度越好。唐茂芹等[7]研究表明该量表在中国精神障碍患者中具有良好的信度与效度。
④ FAD[8] :主要从问题解决、沟通、角色、情感反应、情感卷入及行为控制方面对被试者的家庭功能进行评价。该量表是包含了60个条目的4级评价量表。被试者根据自己对题目中的叙述选择符合自己情况的数字。对于上述每个维度来说,得分越高表明家庭功能越不佳。
Miller等[9]对上述每个维度均建立了McMaster临界值以区分每个维度内的健康与不健康家庭,若该维度得分超过临界值,则该家庭的功能在此维度上可视为不健康。而Akister[10]等则建议如果某个家庭在该量表的7个维度中有≥4个维度都超过了各自维度的McMaster临界值时,该家庭则可被视为不健康家庭,即家庭功能有明显缺陷并需要一定的干预治疗。而本研究同时采用了上述2种划分方法对抑郁症患者的家庭功能进行分析:采用第1种方法区分出在每个维度上抑郁组与对照组的不健康比例,以具体分析两组的家庭功能究竟在哪些方面存在差异;采用第2种方法划分抑郁组家庭中哪些家庭属于不健康型,以便分析造成其总体家庭功能不健康的影响因素。Shek等[11]研究表明该量表的中文版本具有较高的内部一致性系数及重测信度。
1.4.2 诊断性访谈
由课题组临床医师与患者进行诊断性访谈,访谈内容涉及患者关于其抑郁发病的相关临床特点,如是否首发、首发年龄、至今为止发作次数、本次发作病程、有无自杀观念/自杀企图/自杀未遂等。
1.4.3 资料收集
所有被试者均被带领至我中心医生办公室进行现场施测并当场回收,其中抑郁组患者与其家属均在患者住院期间(入院1周内)填写,所有被试者均签署知情同意书。在填写过程中,若有被试者对条目理解不清,则需由研究者向其做出明确解释后再填写。本次研究共发放问卷500份,全部回收,然后再一一核对以剔除内容填写不完整者,家庭成员中有人填写不完整,则该家庭2名被试问卷均被剔除。最后共得到有效问卷数为488份,每组各122对,回收率为100%,有效率为97.6%。
1.5 统计学方法
对所有被试的人口学资料及由诊断性访谈获得的关于患者抑郁症临床特点的数据均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使用独立样本t检验对抑郁组家庭与对照组家庭的各项量表得分进行比较。采用Pearson相关系数检验生活质量满意度、社会支持感与家庭功能之间的关系。最后运用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影响抑郁患者家庭功能的可能危险因素。
所有数据均使用SPSS 11.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检验水准α=0.05(双侧)。
2 结果
2.1 一般人口学特征
抑郁组家庭与正常对照组家庭在年龄、性别组成、家庭角色、受教育年数上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而两组在婚姻状况、工作情况的分布上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即在抑郁家庭组中更多的被试处于待业状态。由于本研究中所有的抑郁症患者均接受住院治疗,所以其家属多数不得不辞掉工作而进行陪护,从而导致其较高的失业率。见表 1。

2.2 生活质量满意度、社会支持感的比较
抑郁症患者家庭的生活质量满意度得分显著低于对照组家庭,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6.243,P<0.01),而两组家庭的总体社会支持感得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 2。

2.3 抑郁症患者家庭功能与正常对照组家庭功能的差异
从FAD量表数据可见,抑郁症患者家庭在沟通、角色、情感反应、情感卷入、行为控制、总体功能6个维度上的得分均超过了McMaster分界值[9],只有问题解决维度在正常范围内;而对照组家庭除了在行为控制维度上超过临界值外,其余6个维度均在正常健康范围之内。抑郁症患者家庭在FAD 7个维度上的平均分均显著高于对照组家庭,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抑郁组家庭功能差于对照组家庭。见表 3。

根据McMaster分界值分析出抑郁组家庭与对照组家庭各自在FAD 7个维度上的健康家庭数与不健康家庭数,并对其各维度上的不健康家庭比例进行χ2检验,结果发现除了问题解决维度外,抑郁家庭在其余6个维度上的不健康比例均高于对照家庭,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此外,所有抑郁家庭在行为控制维度上均被列入不健康范围,而在对照组中大部分家庭也是如此。当使用Akister等[10]建议方法(即FAD量表的7个维度中有≥4个维度都超过了各自维度的McMaster分界值时,该家庭则可被视为不健康家庭)归类不健康家庭时,结果发现更多的抑郁组家庭(78.7%)达到家庭功能不健康的标准,而对照组中的不健康比例则为44.3%,两者之间差异且有统计学意义(χ2=30.526,P<0.001)。见表 4。

2.4 生活质量满意度、社会支持感与家庭功能之间的关系
抑郁症患者家庭的社会支持得分与FAD中6个维度(除情感卷入维度外)得分均呈正相关,且有统计学意义(r=0.363、0.345、0.244、0.418、0.328、0.457,P<0.05);而其生活质量满意度得分与FAD中5个维度(除角色、情感卷入维度外)得分均呈负相关,且有统计学意义(r=-0.388、-0.188、-0.200、-0.276、-0.370,P<0.05)。见表 5。

2.5 影响抑郁症患者家庭功能的疾病特征及相关因素
根据Akister 等[10]建议的方法归类不健康家庭,将抑郁组家庭分为两组,定义0为健康家庭,1为不健康家庭,纳入患者人口学特点如性别、年龄、角色、婚姻、工作、受教育时间以及其抑郁症临床特点如是否首发、首发年龄、本次病程、共发作次数、是否有自杀观念/自杀企图/自杀未遂、是否患有其他躯体疾病等可能对得分产生影响的因素,使用forward stepwise(likelihood ratio)方法进行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提示女性(OR=1.141,P<0.05)、受教育程度越少者(OR=0.948,P<0.01)、首发患者(OR=1.416,P<0.05)、有自杀企图者(OR=1.014,P<0.05)、有自杀未遂者(OR=1.367,P<0.01)及发作次数越多者(OR=1.035,P<0.05)其家庭功能不健康的危险性越高。见表 6。

3 讨论
本研究首次运用家庭功能评定量表、幸福与生活质量满意度量表及社会支持量表对抑郁症患者家庭功能进行调查,并选取与之相匹配的相同数量正常对照组家庭进行多方面对比并利用诊断性访谈所获得的关于患者疾病特点的资料分析了其中可能对家庭功能失衡造成影响的危险因素。
本研究结果显示,抑郁症患者家庭的幸福与生活质量满意度低于对照组家庭;而两组家庭的总体社会支持感却无显著差异。唐茂芹等[7]对心境障碍患者用相同量表测量其对生活质量的满意度,发现抑郁患者对生活质量的满意度低于健康对照组。而本研究中抑郁症患者家庭总体的生活质量满意度低于对照组,造成此结果的原因可能在于家属与患者长期相处,由于患者发病时较低的情绪状态使得其与家属的情感交流较少并为整个家庭带来较严重的负担[12],从而使整个家庭的生活质量明显下降。Brown等[13]研究发现社会支持差者易患抑郁症,而本研究却发现抑郁组家庭与对照组家庭在社会支持感上无显著差异,造成与他人研究结果相异的原因可能是虽然患者本人的社会支持感较差,但是由于其家属在此方面并未受到严重影响,综合起来使得其整个家庭的社会支持感未出现明显下降。因此,在对抑郁症患者家庭进行干预治疗时,要充分考虑到其生活质量满意度、社会支持感与正常家庭的区别,从而有方向地针对其问题进行治疗。
本研究关于家庭功能方面的结果则再次验证了前人的发现,即与正常对照组家庭相比,抑郁症患者家庭确实在多方面都存在家庭功能的失调。在FAD量表中,抑郁组家庭功能在7个维度上均差于对照组家庭。这与Tamplin等[14]、Miller等[15]的研究结果是一致的。当使用每个维度的分界值划分该维度上的健康/不健康家庭时,Keitner等[2]则发现抑郁组家庭在问题解决、沟通、情感卷入及总体功能上的不健康比例明显高于对照组家庭。而本研究同样发现抑郁组家庭在问题解决、沟通、情感反应、情感卷入、行为控制及总体功能维度上的不健康比例更高。由于本研究与Keitner等[2]所研究的被试处于不同文化背景,因此可能造成其家庭功能受损的方面不完全一致。在中国文化中,抑郁症患者可能不愿过多向亲属表露个人情感,从而导致其在情感反应维度上功能相对较差。同样地,中国的抑郁症患者及其家属可能对规范个人行为的家规不甚满意,由此也造成了其家庭在行为控制维度上的失调。当使用Akister 等[10]建议方法划分不健康家庭时,本研究显示抑郁组家庭需要家庭干预治疗的比例(78.7%)显著高于对照组家庭(44.3%)。而在Tamplin等[14]的研究中,与上述研究相对应的比例分别是56%和29%。另外,在本研究中较为特殊的一项结果即是无论对于抑郁组家庭还是对照组家庭来说,它们在行为控制维度上的得分均高于临界值,甚至抑郁组全部家庭在这一维度上均被划分为不健康家庭,这与Wang等[16]对中国本土样本的研究结果相似。他们认为是由于中国文化中过于压制个人行为的思想导致正常组的家庭功能在行为控制维度同样产生了失调。他们提出中国家庭比较在乎对外的一致性与权威性,因此就相对忽视了对家庭成员的内部行为规范。而本研究则认为除了上述原因外,中国文化中的长者权威性使得家庭中的其他成员难于表达自己的思想或感受。长者对其他成员所施加的控制力及他们之间的矛盾往往导致不良的沟通,因此造成他们在行为控制维度上的不满意。
本研究结果揭示抑郁症患者家庭的社会支持得分与FAD中6个维度(除情感卷入维度外)得分均呈正相关,且有统计学意义,提示随着社会支持感的下降,其所感知的家庭功能相应的会更加不佳。这再次证明了抑郁症患者如果从家庭成员中得到的帮助与支持明显不足,会导致其家庭功能的进一步恶化[17]。而本研究中抑郁症患者家庭的生活质量满意度得分与FAD中5个维度(除角色、情感卷入维度外)得分均呈负相关,这意味着随着生活质量满意度的提升,其所感知的家庭功能在问题解决、沟通、情感反应、行为控制等方面会有相应的改善,这与Ritsner等[18]发现的结论相似,即精神疾病患者的家庭功能与其生活质量密切相关。
本研究通过对可能使家庭功能不健康的因素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后发现,患者的性别、受教育时间2项人口学因素被纳入为危险因素,而是否首发、有无自杀企图、有无自杀未遂及发作次数4项疾病临床特点同样被纳入为危险因素。
根据logistic分析结果可见,女性、受教育程度越低的患者其家庭功能失衡的危险性越高。由于女性罹患抑郁症后,其抑郁情绪往往更加明显且经常容易复发[19],则可能会给孩子或丈夫带来一定思想上的压力,使得家庭中缺乏了原有的温情与关怀;而男性若患有抑郁症,他们多是更压抑自己的感受而不愿将压力带给周围的亲属,从而家庭功能的失调可能没有女性患病时明显。对于受教育时间而言,夏强等[20]则发现父母受教育程度较低会对青少年的家庭功能产生一定影响,同理对于抑郁患者而言,他们的受教育的时间越低,其对疾病的认识程度越差,导致其表现出更为不良的家庭功能。
同样地,首发患者、有自杀企图者、有自杀未遂者及发作次数越多的患者其家庭功能失衡的危险性越高。首发的抑郁症患者,由于是第一次发病,往往对疾病的到来束手无策,其家人可能也不知如何正确应对患者的症状,因此不可避免地导致其家庭功能出现失调。而有学者研究发现家庭矛盾、家庭破裂等家庭功能不良的因素与自杀未遂的关系较为密切[21]。对于有自杀企图甚至自杀未遂的患者而言,他们想死的观念及行为必然会给家庭带来一定的威胁,其家属不得不时刻注意患者的言行以免其发生蓄意的伤害或死亡,这些担心与压力势必会对其家庭功能造成严重的影响。这与Adams等[22]的研究结果一致,他们发现有自杀企图或自杀未遂的抑郁症患者比没有自杀行为的患者要表现出更多的家庭功能失衡。最后,对于发作次数而言,发作次数越多者,其家庭所经历的由疾病所带来的困扰与负担就会越重,从而也会导致其家庭功能的不良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