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高永莉, 周越, 叶磊. 急诊科护士不良事件上报态度的调查及原因分析. 华西医学, 2016, 31(6): 1042-1045. doi: 10.7507/1002-0179.201600280 复制
急诊科患者具有病情复杂、不可预见性大、流动性大的特点,而且在大型医院的急诊科普遍存在拥堵、滞留时间长的问题,且随着患者在急诊科滞留时间的延长,患者住院时间、住院费用、病死率都明显增加,不良事件发生率也会明显增加[1]。不良事件的主动上报对于保证患者医疗安全,及时消除医疗隐患的作用已经得到广泛接受[2]。但有研究表明即使在非惩罚性文化下护理人员不良事件的上报率依然很低[3-7]。国内对护士不良事件上报态度的研究较少,本研究通过对某三级甲等医院急诊科护士不良事件上报态度的调查,了解急诊科护士不良事件上报态度的现状,对结果进行分析,为不良事件的上报及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于2014年11月-12月选择在某三级甲等医院急诊科4个区域的护士中,采用便利抽样的方法抽取130名为调查对象。样本量设定:按照调查研究样本量与条目数之比不小于1︰5、样本量越大越好的原则[8],本量表共25个条目,样本量应>125。纳入标准:① 在急诊科工作并具有护士执照的护士;② 工作年限>1年,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护士;③ 自愿参与本研究。排除标准:① 外院进修或短期培训的护士;② 不愿参加研究者。
1.2 调查方法
向调查对象发放问卷,说明调查目的及意义,获得同意后,由研究者采用统一的指导语进行解释,由调查对象自行填写。
1.3 调查工具
采用临床不良事件报告量表和一般资料问卷对护士不良事件上报态度进行调查。量表由英国利兹大学Wilson等[9]于2003年研制的临床不良事件报告研究量表翻译修订而成。周越等[10]将量表引进并汉化成中文版临床不良事件报告研究量表,量表Cronbach α系数为0.966。该量表包括不良事件的经过、上报态度2个部分。上报态度由4个维度共25个条目构成,具体条目内容见表 1。回答采用Likert 4级评分法(1分为非常同意,2分为同意,3分为不同意,4分为非常不同意),得分越高提示不良事件的上报意愿越低。一般资料问卷为自设问卷,内容包括护士年龄、工作时间、职称、工作区域等。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7.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描述,计数资料采用构成比描述,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比较各区域之间不良事件上报态度的差异[11]。检验水准α=0.05。
2 结果
本次研究发放问卷130份,回收125份,回收率96.2%。调查对象年龄21~46岁,平均(26.65±3.99)岁;工作年限1~27年,平均(5.20±4.14)年;职称为护士73人(58.4%),护师48人(38.4 %),主管护师3人(2.4%),副主任护师1人(0.8%)。各区域护士一般资料见表 2。

各区域护士之间及不同年龄护士之间的不良事件上报态度得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年资护士及不同职称护士不良事件上报态度得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 3。

3 讨论
3.1 急诊科护士不良事件上报意愿不高
不良事件报告行为与报告意愿密切相关,因此,关注护士不良事件报告意愿,其意义在于以此预知护士对不良事件的报告行为[12]。宋朝晖[13]的研究发现急诊科护理人员对潜在漏洞和未造成伤害的不良事件报告意向率为64.6%及69.2%,急诊及门诊的护士上报意愿低于手术室及重症监护病房的护士。本次研究结果也显示急诊科护士对不良事件上报的意愿总体不高,平均在63~66分之间,与以往研究接近。本次研究结果显示急诊各区域护士上报态度得分无明显差异,这可能与样本量较小有关,仅从得分上分析,观察区护士上报态度较其他区域的护士更为积极。胡娟等[14]对某院急诊科不良事件的调查发现,输液室及注射室是不良事件的高发区域。我院抢救区、监护区患者病情较危重,且属于封闭式管理,医患沟通较充分,对病情的重视程度较高,所以不易出现不良事件;预检分诊区由于患者停留时间较短,不易出现不良时间;而观察区多为输液及留院观察的患者,且属于开放式管理,受患者流动大、家属多、滞留时间长、入院难、可能存在重视程度较低等造成不良事件的因素等因素的影响,观察区是各类纠纷及不良事件的高发区域,观察区护士对不良事件的认知及上报流程更为熟悉,这可能是观察区护士较其他区域护士上报态度更加积极的原因。
3.2 工作年限及职称对不良事件上报意愿有影响
研究结果显示护士工作年限及职称对上报不良事件态度有影响。从得分看,工作1~2年的护士、职称为护士的护士得分最高,上报不良事件态度最不积极,这可能与护士临床工作事件短,对不良事件的认知不够,没有上报此类事件的经历有关;工作6~9年的护士得分最低,为(63.77±4.82)分,说明上报不良事件态度最为积极,这一阶段的护士都在临床一线工作经验,经验较低年资护士丰富,对不良事件的认识、上报流程很熟悉,也是不良事件上报的主要人群;而工作时间≥10年的护士得分为(64.30±4.52)分,得分较6~9年的护士稍高,但其中的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的护士得分最低,上报态度最为积极,这部分护士多为护理组长及护士长,是处理不良事件的主要负责人,对不良事件的上报最为敏感,所以上报态度最积极。
3.3 加强培训,营造非惩罚性的上报氛围
本研究结果显示我院急诊科护士平均年龄为26岁,工作年限平均为5年左右,急诊科患者危重,护士工作繁忙,担心被患者及家属起诉等,这些都与急诊科护士上报意愿较低都有相关[15]。患者十大安全目标明确提出“鼓励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16]。国外有研究显示影响不良事件上报的根本在于“责备文化”,在较为浓厚的非惩罚性的医院文化中,可提高护士对不良事件上报意愿,否则结果相反。其他研究也发现医务人员对于不良事件上报有足够的认识和正向态度是成功报告的关键[5, 17-19]。教育培训可以提高护士专业水平及发现潜在不良事件的能力[8],加强急诊科护士对不良事件的认知的培训,营造非惩罚性医院安全文化,以此提高护士对不良事件的上报意向,推动不良事件的上报系统的完善,保障患者的安全。当然,提高医患沟通能力,改进医疗服务态度,加强患者病情的评估,杜绝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才是真正服务于患者,改进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的关键。
综上所述,急诊科护士对不良事件上报意愿不强,工作年限及职称对护士上报不良事件态度有所影响,所以应就不同工作年限及职称的护士对不良事件的认知提供针对性的培训,鼓励护士上报,营造非惩罚性的医院安全文化,从而提高护士对不良事件上报率,不断持续改进,从根本上减少临床不良事件的发生。
急诊科患者具有病情复杂、不可预见性大、流动性大的特点,而且在大型医院的急诊科普遍存在拥堵、滞留时间长的问题,且随着患者在急诊科滞留时间的延长,患者住院时间、住院费用、病死率都明显增加,不良事件发生率也会明显增加[1]。不良事件的主动上报对于保证患者医疗安全,及时消除医疗隐患的作用已经得到广泛接受[2]。但有研究表明即使在非惩罚性文化下护理人员不良事件的上报率依然很低[3-7]。国内对护士不良事件上报态度的研究较少,本研究通过对某三级甲等医院急诊科护士不良事件上报态度的调查,了解急诊科护士不良事件上报态度的现状,对结果进行分析,为不良事件的上报及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于2014年11月-12月选择在某三级甲等医院急诊科4个区域的护士中,采用便利抽样的方法抽取130名为调查对象。样本量设定:按照调查研究样本量与条目数之比不小于1︰5、样本量越大越好的原则[8],本量表共25个条目,样本量应>125。纳入标准:① 在急诊科工作并具有护士执照的护士;② 工作年限>1年,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护士;③ 自愿参与本研究。排除标准:① 外院进修或短期培训的护士;② 不愿参加研究者。
1.2 调查方法
向调查对象发放问卷,说明调查目的及意义,获得同意后,由研究者采用统一的指导语进行解释,由调查对象自行填写。
1.3 调查工具
采用临床不良事件报告量表和一般资料问卷对护士不良事件上报态度进行调查。量表由英国利兹大学Wilson等[9]于2003年研制的临床不良事件报告研究量表翻译修订而成。周越等[10]将量表引进并汉化成中文版临床不良事件报告研究量表,量表Cronbach α系数为0.966。该量表包括不良事件的经过、上报态度2个部分。上报态度由4个维度共25个条目构成,具体条目内容见表 1。回答采用Likert 4级评分法(1分为非常同意,2分为同意,3分为不同意,4分为非常不同意),得分越高提示不良事件的上报意愿越低。一般资料问卷为自设问卷,内容包括护士年龄、工作时间、职称、工作区域等。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7.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描述,计数资料采用构成比描述,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比较各区域之间不良事件上报态度的差异[11]。检验水准α=0.05。
2 结果
本次研究发放问卷130份,回收125份,回收率96.2%。调查对象年龄21~46岁,平均(26.65±3.99)岁;工作年限1~27年,平均(5.20±4.14)年;职称为护士73人(58.4%),护师48人(38.4 %),主管护师3人(2.4%),副主任护师1人(0.8%)。各区域护士一般资料见表 2。

各区域护士之间及不同年龄护士之间的不良事件上报态度得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年资护士及不同职称护士不良事件上报态度得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 3。

3 讨论
3.1 急诊科护士不良事件上报意愿不高
不良事件报告行为与报告意愿密切相关,因此,关注护士不良事件报告意愿,其意义在于以此预知护士对不良事件的报告行为[12]。宋朝晖[13]的研究发现急诊科护理人员对潜在漏洞和未造成伤害的不良事件报告意向率为64.6%及69.2%,急诊及门诊的护士上报意愿低于手术室及重症监护病房的护士。本次研究结果也显示急诊科护士对不良事件上报的意愿总体不高,平均在63~66分之间,与以往研究接近。本次研究结果显示急诊各区域护士上报态度得分无明显差异,这可能与样本量较小有关,仅从得分上分析,观察区护士上报态度较其他区域的护士更为积极。胡娟等[14]对某院急诊科不良事件的调查发现,输液室及注射室是不良事件的高发区域。我院抢救区、监护区患者病情较危重,且属于封闭式管理,医患沟通较充分,对病情的重视程度较高,所以不易出现不良事件;预检分诊区由于患者停留时间较短,不易出现不良时间;而观察区多为输液及留院观察的患者,且属于开放式管理,受患者流动大、家属多、滞留时间长、入院难、可能存在重视程度较低等造成不良事件的因素等因素的影响,观察区是各类纠纷及不良事件的高发区域,观察区护士对不良事件的认知及上报流程更为熟悉,这可能是观察区护士较其他区域护士上报态度更加积极的原因。
3.2 工作年限及职称对不良事件上报意愿有影响
研究结果显示护士工作年限及职称对上报不良事件态度有影响。从得分看,工作1~2年的护士、职称为护士的护士得分最高,上报不良事件态度最不积极,这可能与护士临床工作事件短,对不良事件的认知不够,没有上报此类事件的经历有关;工作6~9年的护士得分最低,为(63.77±4.82)分,说明上报不良事件态度最为积极,这一阶段的护士都在临床一线工作经验,经验较低年资护士丰富,对不良事件的认识、上报流程很熟悉,也是不良事件上报的主要人群;而工作时间≥10年的护士得分为(64.30±4.52)分,得分较6~9年的护士稍高,但其中的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的护士得分最低,上报态度最为积极,这部分护士多为护理组长及护士长,是处理不良事件的主要负责人,对不良事件的上报最为敏感,所以上报态度最积极。
3.3 加强培训,营造非惩罚性的上报氛围
本研究结果显示我院急诊科护士平均年龄为26岁,工作年限平均为5年左右,急诊科患者危重,护士工作繁忙,担心被患者及家属起诉等,这些都与急诊科护士上报意愿较低都有相关[15]。患者十大安全目标明确提出“鼓励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16]。国外有研究显示影响不良事件上报的根本在于“责备文化”,在较为浓厚的非惩罚性的医院文化中,可提高护士对不良事件上报意愿,否则结果相反。其他研究也发现医务人员对于不良事件上报有足够的认识和正向态度是成功报告的关键[5, 17-19]。教育培训可以提高护士专业水平及发现潜在不良事件的能力[8],加强急诊科护士对不良事件的认知的培训,营造非惩罚性医院安全文化,以此提高护士对不良事件的上报意向,推动不良事件的上报系统的完善,保障患者的安全。当然,提高医患沟通能力,改进医疗服务态度,加强患者病情的评估,杜绝医疗不良事件的发生才是真正服务于患者,改进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的关键。
综上所述,急诊科护士对不良事件上报意愿不强,工作年限及职称对护士上报不良事件态度有所影响,所以应就不同工作年限及职称的护士对不良事件的认知提供针对性的培训,鼓励护士上报,营造非惩罚性的医院安全文化,从而提高护士对不良事件上报率,不断持续改进,从根本上减少临床不良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