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杨晓东, 唐学阳, 蒋欣, 刘利君. 两种内固定方式治疗儿童长骨骨干良性病理性骨折的比较研究. 中国修复重建外科杂志, 2015, 29(6): 712-716. doi: 10.7507/1002-1892.20150153 复制
儿童长骨的良性病变往往起病隐匿,病理性骨折多是首个出现、甚至是唯一的临床表现[1]。针对此类病理性骨折内固定方式的选择目前尚无统一标准,部分学者推荐采用锁定加压钢板内固定[2-3],也有学者建议使用弹性髓内针[4]。鉴于此,我们采用前瞻性随机对照研究,探讨这两种内固定方式治疗儿童长骨骨干良性病理性骨折的优缺点,为临床选择治疗方式提供参考。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患者选择标准
纳入标准:① 年龄14岁以下;② 闭合性骨折,骨折后7 d内入院;③ 影像学检查提示四肢长骨骨干骨折;④ 病变范围<5 cm;⑤ 术后病理检查提示骨良性肿瘤;⑥ 随访1年以上。排除标准:① 术中快速冰冻活检提示恶性肿瘤可能、仅行活检即终止手术者;② 影像学检查提示单骨多病灶、全段骨病变或双骨病变者;③ 术前临床表现及影像学检查高度怀疑恶性肿瘤或骨髓炎者;④ 术后病理检查提示为恶性肿瘤或感染者。
2005年1月-2013年7月共收治93例长骨闭合性病理性骨折,其中72例患儿符合标准纳入研究。采用随机数表法将患儿随机分为两组,A组33例患儿采用弹性髓内针内固定,B组39例患儿采用锁定加压钢板内固定。
1.2 一般资料
A组:男23例,女10例;年龄5~12岁,平均8.6岁。左侧21例,右侧12例。身体质量指数(body mass index,BMI)16.3~20.1,平均18.2。原发病变类型:骨囊肿16例,骨性纤维发育异常5例,纤维发育不良6例,嗜酸性肉芽肿3例,非骨化性纤维瘤2 例,血管瘤1例。致伤原因:摔伤30例,撞击伤3 例。骨折部位:股骨17例,胫骨9例,腓骨2例,肱骨5例。骨折至手术时间2~3 d,平均2.2 d。
B组:男28例,女11例;年龄6~14岁,平均9.2岁。左侧25例,右侧14例。BMI 17.1~21.3,平均19.1。原发病变类型:骨囊肿18例,骨性纤维发育异常6例,纤维发育不良7例,嗜酸性肉芽肿3例,非骨化性纤维瘤4例,骨巨细胞瘤1例。致伤原因:摔伤33例,撞击伤6例。骨折部位:股骨21例,胫骨8例,腓骨1例,肱骨7例,桡骨1例,尺骨1例。骨折至手术时间2.5~4.0 d,平均3.1 d。
两组患儿性别、年龄、侧别、BMI、原发病变类型、骨折部位、骨折至手术时间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3 手术方法
A组:根据骨折部位,选择常规切开复位手术体位及切口,以骨折端为中心作3~5 cm长纵切口,逐层剥离显露病灶、开骨窗。术中取病变组织行快速冰冻病理检查。彻底刮除病变组织后以5%聚维酮碘溶液和生理盐水反复冲洗切口。选用2根直径约为骨髓腔直径1/3的弹性髓内针,于骨折一端常规进针,直视下见髓内针通过髓腔达骨折端时复位骨折;继续进针至骨折另一端髓腔,C臂X线机间断透视确保弹性髓内针远离骺板约1 cm,第2根弹性髓内针进针点向第1根进针点对侧偏移,并防止骨皮质劈裂。透视明确复位及内固定满意,视刮除病变后骨缺损程度选择自体髂骨或自体髂骨、β-磷酸三钙人工骨(上海美敦力公司)联合植骨修复;本组植骨量5~15 g,平均9.4 g。
B组:患儿手术体位、切口选择方式同A组,先以小切口暴露骨折断端病变组织,术中取病变组织行快速冰冻病理检查。根据骨折部位、病变范围、使用钢板长度不同,将切口延长至8~15 cm(其长度为病变段全长,宽度不超过骨周1/3),逐层剥离充分显露病灶、开骨窗,直视下彻底刮除病变组织后以5%聚维酮碘溶液和生理盐水反复冲洗切口。恢复骨折对位、对线关系,骨缺损区以自体髂骨或自体髂骨、β-磷酸三钙人工骨(上海美敦力公司)联合植骨修复;本组植骨量5~15 g,平均9.8 g。选择合适长度的锁定加压钢板,在骨折近、远端正常骨组织上进行坚强内固定,原则上保证骨折近、远端正常骨组织有2枚以上螺钉固定。
1.4 术后处理
两组术后均给予预防性抗感染及对症治疗,行石膏外固定、抬高患肢制动3个月;根据肿瘤病灶消退情况以及病理性骨折愈合情况择期(一般为术后3 个月后)开始功能锻炼。
1.5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6.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 检验;计数资料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或Fisher’s 确切概率法。检验水准α=0.05。
2 结果
A组患儿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手术费用均明显少于B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 1。所有患儿术后切口均Ⅰ期愈合,无术后早期并发症发生。两组患儿均获随访,随访时间1~7年,平均3.4年。A组1例出现针尾激惹症状,1个月后自行消失。X线片示肿瘤病灶消失,病理性骨折愈合,A组骨折愈合时间显著短于B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 1。无内固定物松动、移位,无植骨吸收、骨缺损不愈合等并发症发生。

A组2例胫骨纤维发育不良者术后1年复查,发现局部病灶复发,复发率6.1%(2/33);B组1例股骨嗜酸性肉芽肿者术后7个月发现胫骨嗜酸性肉芽肿,1例股骨纤维发育不良者术后1年发现局部病灶复发,1例肱骨骨囊肿者术后6个月发现局部复发,复发率7.7%(3/39);两组患儿复发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074,P=0.580)。对于复发患儿均再次予以肿瘤病灶刮除、自体髂骨植骨术治疗,术后1年愈合良好。B组1例胫骨骨囊肿者术后3个月自行下地活动,导致钢板断裂及再骨折,行再次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术后1年复查愈合良好。末次随访时,根据X线片及肩、肘、髋、膝、踝等关节功能综合评价标准[5],两组疗效均为优。见图 1、2。

3 讨论
儿童四肢长骨良性骨肿瘤是一种较常见的骨病损,若病变范围广泛会导致骨皮质变菲薄,生物力学强度降低,行走时不足以支撑患儿体重,轻微外伤即可能发生病理性骨折,本研究纳入患儿以下肢病理性骨折为主。一旦发生此类病理性骨折,应按新鲜骨折进行急诊处理[6]。但其治疗方式与普通骨折也有一定差异,有学者主张先保守治疗[7];亦有学者主张在彻底清除病灶、病理活检明确原发疾病的同时,对病理性骨折进行一期内固定,必要时于骨缺损区植骨修复[4, 8]。我们认为,基于明确诊断及制定进一步治疗方案方面考虑,所有病理性骨折均应手术探查,而是否一期内固定需根据术中快速冰冻活检结果确定。对于病理性骨折患儿,选择合适的内固定方法尤为重要。
对于儿童普通四肢新鲜长骨骨折,采用弹性髓内针内固定具有出血少、并发症发生率低的优点,后期骨折愈合快[9],已逐渐成为儿童长骨骨折治疗的首选方案。然而,对于彻底清除病灶后仅遗留菲薄骨皮质的病理性骨折,采用弹性髓内针是否具有同样优势,尚无明确结论。本研究中A组采用弹性髓内针内固定,术中无需广泛剥离骨膜等软组织,切口及创伤较小,操作步骤也相对简便。骨折复位及内固定均于直视下操作,有效避免了髓内针穿出髓腔导致的副损伤。术后无骨延迟愈合、不愈合或再骨折者,取得了满意疗效。表明对于良性病理性骨折患儿,采用弹性髓内针内固定可获得与普通骨折基本相同的疗效,只要髓内针进入骨折髓腔的长度能达到维持骨折对位对线和稳定性要求,即可选用该术式。而骨折邻近关节部位者,因髓内固定不是“坚强”固定,可能无法维持邻近活动关节的骨折断端稳定性,宜改用锁定加压钢板固定。
但有学者指出,即使骨折位于骨干部位,相对于锁定加压钢板内固定,弹性髓内针内固定仍存在固定强度低、骨折断端存在微动,甚至卡压软组织及血管神经引发相关并发症等问题[10]。但是,基于Ligier等[11]弹性稳定性髓内针理论,钛金属的弹性恢复力将作用于骨的力通过髓腔的3个接触点,即穿入点、弹性钛针弧形顶点、髓内钉头部,与髓腔接触点形成合力,促使3点稳定,双弹性髓内针形成基本对称的6点稳定,能有效抵抗骨折处压应力、张应力、弯曲力,维持骨折复位相对稳定。而弹性髓内针固定后存在的骨折断端微动、甚至神经等软组织卡压于骨折断端的风险,可通过在术中尽量保证骨膜完整、最大程度解剖复位、术后石膏短期坚强外固定等措施来避免。因弹性髓内针为髓内固定,其固定稳定性与骨折附近骨皮质厚度相关性远低于钢板固定,理论上适用于骨折处仅残留菲薄骨皮质的病理性骨折。另外,髓内针圆弧形的弯头设计,可使进入髓腔的“尖端”不与腔壁接触,避免了髓内进针的穿透力直接作用于腔壁,从而降低了髓内针穿破菲薄骨皮质的风险;髓内针在骨折远端嵌插于松质骨,又阻止了在髓腔内的滑动和退出[12],在对病理性骨折患儿应用弹性髓内针内固定时,可达到近似普通骨折内固定的稳定性。而且髓内针固定亦无钢板内固定的应力遮挡,对骨膜等软组织剥离损伤少[13],髓内针长时间的髓内留置保证了骨折区髓腔的通畅和血运,可促进骨痂形成,加速骨折愈合和塑形。Ippolito等[14]的多中心研究也支持病理性骨折采用髓内固定效果较好的观点,但在打压植骨的病灶区内插入髓内钉比较困难。我们主张在选择弹性髓内针内固定时先清除病灶,然后直视下用髓内针恢复长骨轴线和对位,骨折断端基本稳定后再进行病灶区植骨,可以较好解决该问题。
本研究B组患儿采用锁定加压钢板内固定,全程基本于直视下操作,无需术中C臂X线机确认复位及内固定位置或仅需极少次摄片,大大减少了术中透视对医患的射线暴露。另外,固定后骨折断端无相对移位,避免了因软组织甚至神经等重要结构卡压于骨折断端产生的相关并发症。但锁定加压钢板为偏心性固定,存在固定臂短、软组织剥离多、螺钉骨把持力差等不足,易导致内固定物松动而固定失败;或者为获相对坚强固定而广泛剥离骨膜、软组织等,增加手术创伤、操作时间及影响后期成骨[15]。两组比较发现,采用锁定加压钢板固定未显著降低骨肿瘤复发率及再骨折率,反而增加了手术时间及术中出血量,延长了骨折愈合时间,手术时间的增加相应增加了麻醉持续时间及用药量,且后期需二次手术取出内固定物,也增加了总体手术费用。因此我们认为,对骨折邻近关节部位、髓内针不能维持足够稳定时,锁定加压钢板可作为一种内固定方案选 择。
本研究发现,A组2例胫骨纤维发育不良术后1年复发;B组1例股骨嗜酸性肉芽肿术后7个月发现胫骨嗜酸性肉芽肿,1例股骨纤维发育不良术后1 年复发,1例肱骨骨囊肿术后6个月复发;两组复发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复发可能与术中病灶清除不彻底,存在不同程度残留有关。但5例复发患儿中有3例为纤维发育不良、1例新发嗜酸性肉芽肿、1例骨囊肿,提示良性骨肿瘤的复发与原发疾病性质也有一定关系。两组患儿术后均以石膏外固定3个月,经X线片确认病灶消退及骨愈合后,再去除石膏逐步恢复行走及进行功能锻炼。末次随访时,功能疗效评价均获优。
综上述,弹性髓内钉内固定是一种微创手术,具有出血少、并发症发生率低的优点[16],骨折固定可靠,而且允许患者早期活动,应力刺激有利于成骨[17]。从生物力学上比较,弹性髓内钉较钢板螺钉系统具有更强的抗剪切力,可获得对整个长骨的固定[18]。对儿童长骨骨干的良性病理性骨折,宜首选弹性髓内针内固定;锁定加压钢板因其可提供相对坚强固定、减少医患射线暴露等特点,可作为备选方 案。
儿童长骨的良性病变往往起病隐匿,病理性骨折多是首个出现、甚至是唯一的临床表现[1]。针对此类病理性骨折内固定方式的选择目前尚无统一标准,部分学者推荐采用锁定加压钢板内固定[2-3],也有学者建议使用弹性髓内针[4]。鉴于此,我们采用前瞻性随机对照研究,探讨这两种内固定方式治疗儿童长骨骨干良性病理性骨折的优缺点,为临床选择治疗方式提供参考。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患者选择标准
纳入标准:① 年龄14岁以下;② 闭合性骨折,骨折后7 d内入院;③ 影像学检查提示四肢长骨骨干骨折;④ 病变范围<5 cm;⑤ 术后病理检查提示骨良性肿瘤;⑥ 随访1年以上。排除标准:① 术中快速冰冻活检提示恶性肿瘤可能、仅行活检即终止手术者;② 影像学检查提示单骨多病灶、全段骨病变或双骨病变者;③ 术前临床表现及影像学检查高度怀疑恶性肿瘤或骨髓炎者;④ 术后病理检查提示为恶性肿瘤或感染者。
2005年1月-2013年7月共收治93例长骨闭合性病理性骨折,其中72例患儿符合标准纳入研究。采用随机数表法将患儿随机分为两组,A组33例患儿采用弹性髓内针内固定,B组39例患儿采用锁定加压钢板内固定。
1.2 一般资料
A组:男23例,女10例;年龄5~12岁,平均8.6岁。左侧21例,右侧12例。身体质量指数(body mass index,BMI)16.3~20.1,平均18.2。原发病变类型:骨囊肿16例,骨性纤维发育异常5例,纤维发育不良6例,嗜酸性肉芽肿3例,非骨化性纤维瘤2 例,血管瘤1例。致伤原因:摔伤30例,撞击伤3 例。骨折部位:股骨17例,胫骨9例,腓骨2例,肱骨5例。骨折至手术时间2~3 d,平均2.2 d。
B组:男28例,女11例;年龄6~14岁,平均9.2岁。左侧25例,右侧14例。BMI 17.1~21.3,平均19.1。原发病变类型:骨囊肿18例,骨性纤维发育异常6例,纤维发育不良7例,嗜酸性肉芽肿3例,非骨化性纤维瘤4例,骨巨细胞瘤1例。致伤原因:摔伤33例,撞击伤6例。骨折部位:股骨21例,胫骨8例,腓骨1例,肱骨7例,桡骨1例,尺骨1例。骨折至手术时间2.5~4.0 d,平均3.1 d。
两组患儿性别、年龄、侧别、BMI、原发病变类型、骨折部位、骨折至手术时间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3 手术方法
A组:根据骨折部位,选择常规切开复位手术体位及切口,以骨折端为中心作3~5 cm长纵切口,逐层剥离显露病灶、开骨窗。术中取病变组织行快速冰冻病理检查。彻底刮除病变组织后以5%聚维酮碘溶液和生理盐水反复冲洗切口。选用2根直径约为骨髓腔直径1/3的弹性髓内针,于骨折一端常规进针,直视下见髓内针通过髓腔达骨折端时复位骨折;继续进针至骨折另一端髓腔,C臂X线机间断透视确保弹性髓内针远离骺板约1 cm,第2根弹性髓内针进针点向第1根进针点对侧偏移,并防止骨皮质劈裂。透视明确复位及内固定满意,视刮除病变后骨缺损程度选择自体髂骨或自体髂骨、β-磷酸三钙人工骨(上海美敦力公司)联合植骨修复;本组植骨量5~15 g,平均9.4 g。
B组:患儿手术体位、切口选择方式同A组,先以小切口暴露骨折断端病变组织,术中取病变组织行快速冰冻病理检查。根据骨折部位、病变范围、使用钢板长度不同,将切口延长至8~15 cm(其长度为病变段全长,宽度不超过骨周1/3),逐层剥离充分显露病灶、开骨窗,直视下彻底刮除病变组织后以5%聚维酮碘溶液和生理盐水反复冲洗切口。恢复骨折对位、对线关系,骨缺损区以自体髂骨或自体髂骨、β-磷酸三钙人工骨(上海美敦力公司)联合植骨修复;本组植骨量5~15 g,平均9.8 g。选择合适长度的锁定加压钢板,在骨折近、远端正常骨组织上进行坚强内固定,原则上保证骨折近、远端正常骨组织有2枚以上螺钉固定。
1.4 术后处理
两组术后均给予预防性抗感染及对症治疗,行石膏外固定、抬高患肢制动3个月;根据肿瘤病灶消退情况以及病理性骨折愈合情况择期(一般为术后3 个月后)开始功能锻炼。
1.5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6.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 检验;计数资料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或Fisher’s 确切概率法。检验水准α=0.05。
2 结果
A组患儿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手术费用均明显少于B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 1。所有患儿术后切口均Ⅰ期愈合,无术后早期并发症发生。两组患儿均获随访,随访时间1~7年,平均3.4年。A组1例出现针尾激惹症状,1个月后自行消失。X线片示肿瘤病灶消失,病理性骨折愈合,A组骨折愈合时间显著短于B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 1。无内固定物松动、移位,无植骨吸收、骨缺损不愈合等并发症发生。

A组2例胫骨纤维发育不良者术后1年复查,发现局部病灶复发,复发率6.1%(2/33);B组1例股骨嗜酸性肉芽肿者术后7个月发现胫骨嗜酸性肉芽肿,1例股骨纤维发育不良者术后1年发现局部病灶复发,1例肱骨骨囊肿者术后6个月发现局部复发,复发率7.7%(3/39);两组患儿复发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074,P=0.580)。对于复发患儿均再次予以肿瘤病灶刮除、自体髂骨植骨术治疗,术后1年愈合良好。B组1例胫骨骨囊肿者术后3个月自行下地活动,导致钢板断裂及再骨折,行再次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术后1年复查愈合良好。末次随访时,根据X线片及肩、肘、髋、膝、踝等关节功能综合评价标准[5],两组疗效均为优。见图 1、2。

3 讨论
儿童四肢长骨良性骨肿瘤是一种较常见的骨病损,若病变范围广泛会导致骨皮质变菲薄,生物力学强度降低,行走时不足以支撑患儿体重,轻微外伤即可能发生病理性骨折,本研究纳入患儿以下肢病理性骨折为主。一旦发生此类病理性骨折,应按新鲜骨折进行急诊处理[6]。但其治疗方式与普通骨折也有一定差异,有学者主张先保守治疗[7];亦有学者主张在彻底清除病灶、病理活检明确原发疾病的同时,对病理性骨折进行一期内固定,必要时于骨缺损区植骨修复[4, 8]。我们认为,基于明确诊断及制定进一步治疗方案方面考虑,所有病理性骨折均应手术探查,而是否一期内固定需根据术中快速冰冻活检结果确定。对于病理性骨折患儿,选择合适的内固定方法尤为重要。
对于儿童普通四肢新鲜长骨骨折,采用弹性髓内针内固定具有出血少、并发症发生率低的优点,后期骨折愈合快[9],已逐渐成为儿童长骨骨折治疗的首选方案。然而,对于彻底清除病灶后仅遗留菲薄骨皮质的病理性骨折,采用弹性髓内针是否具有同样优势,尚无明确结论。本研究中A组采用弹性髓内针内固定,术中无需广泛剥离骨膜等软组织,切口及创伤较小,操作步骤也相对简便。骨折复位及内固定均于直视下操作,有效避免了髓内针穿出髓腔导致的副损伤。术后无骨延迟愈合、不愈合或再骨折者,取得了满意疗效。表明对于良性病理性骨折患儿,采用弹性髓内针内固定可获得与普通骨折基本相同的疗效,只要髓内针进入骨折髓腔的长度能达到维持骨折对位对线和稳定性要求,即可选用该术式。而骨折邻近关节部位者,因髓内固定不是“坚强”固定,可能无法维持邻近活动关节的骨折断端稳定性,宜改用锁定加压钢板固定。
但有学者指出,即使骨折位于骨干部位,相对于锁定加压钢板内固定,弹性髓内针内固定仍存在固定强度低、骨折断端存在微动,甚至卡压软组织及血管神经引发相关并发症等问题[10]。但是,基于Ligier等[11]弹性稳定性髓内针理论,钛金属的弹性恢复力将作用于骨的力通过髓腔的3个接触点,即穿入点、弹性钛针弧形顶点、髓内钉头部,与髓腔接触点形成合力,促使3点稳定,双弹性髓内针形成基本对称的6点稳定,能有效抵抗骨折处压应力、张应力、弯曲力,维持骨折复位相对稳定。而弹性髓内针固定后存在的骨折断端微动、甚至神经等软组织卡压于骨折断端的风险,可通过在术中尽量保证骨膜完整、最大程度解剖复位、术后石膏短期坚强外固定等措施来避免。因弹性髓内针为髓内固定,其固定稳定性与骨折附近骨皮质厚度相关性远低于钢板固定,理论上适用于骨折处仅残留菲薄骨皮质的病理性骨折。另外,髓内针圆弧形的弯头设计,可使进入髓腔的“尖端”不与腔壁接触,避免了髓内进针的穿透力直接作用于腔壁,从而降低了髓内针穿破菲薄骨皮质的风险;髓内针在骨折远端嵌插于松质骨,又阻止了在髓腔内的滑动和退出[12],在对病理性骨折患儿应用弹性髓内针内固定时,可达到近似普通骨折内固定的稳定性。而且髓内针固定亦无钢板内固定的应力遮挡,对骨膜等软组织剥离损伤少[13],髓内针长时间的髓内留置保证了骨折区髓腔的通畅和血运,可促进骨痂形成,加速骨折愈合和塑形。Ippolito等[14]的多中心研究也支持病理性骨折采用髓内固定效果较好的观点,但在打压植骨的病灶区内插入髓内钉比较困难。我们主张在选择弹性髓内针内固定时先清除病灶,然后直视下用髓内针恢复长骨轴线和对位,骨折断端基本稳定后再进行病灶区植骨,可以较好解决该问题。
本研究B组患儿采用锁定加压钢板内固定,全程基本于直视下操作,无需术中C臂X线机确认复位及内固定位置或仅需极少次摄片,大大减少了术中透视对医患的射线暴露。另外,固定后骨折断端无相对移位,避免了因软组织甚至神经等重要结构卡压于骨折断端产生的相关并发症。但锁定加压钢板为偏心性固定,存在固定臂短、软组织剥离多、螺钉骨把持力差等不足,易导致内固定物松动而固定失败;或者为获相对坚强固定而广泛剥离骨膜、软组织等,增加手术创伤、操作时间及影响后期成骨[15]。两组比较发现,采用锁定加压钢板固定未显著降低骨肿瘤复发率及再骨折率,反而增加了手术时间及术中出血量,延长了骨折愈合时间,手术时间的增加相应增加了麻醉持续时间及用药量,且后期需二次手术取出内固定物,也增加了总体手术费用。因此我们认为,对骨折邻近关节部位、髓内针不能维持足够稳定时,锁定加压钢板可作为一种内固定方案选 择。
本研究发现,A组2例胫骨纤维发育不良术后1年复发;B组1例股骨嗜酸性肉芽肿术后7个月发现胫骨嗜酸性肉芽肿,1例股骨纤维发育不良术后1 年复发,1例肱骨骨囊肿术后6个月复发;两组复发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复发可能与术中病灶清除不彻底,存在不同程度残留有关。但5例复发患儿中有3例为纤维发育不良、1例新发嗜酸性肉芽肿、1例骨囊肿,提示良性骨肿瘤的复发与原发疾病性质也有一定关系。两组患儿术后均以石膏外固定3个月,经X线片确认病灶消退及骨愈合后,再去除石膏逐步恢复行走及进行功能锻炼。末次随访时,功能疗效评价均获优。
综上述,弹性髓内钉内固定是一种微创手术,具有出血少、并发症发生率低的优点[16],骨折固定可靠,而且允许患者早期活动,应力刺激有利于成骨[17]。从生物力学上比较,弹性髓内钉较钢板螺钉系统具有更强的抗剪切力,可获得对整个长骨的固定[18]。对儿童长骨骨干的良性病理性骨折,宜首选弹性髓内针内固定;锁定加压钢板因其可提供相对坚强固定、减少医患射线暴露等特点,可作为备选方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