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陈思, 史嘉玮, 夏家红, 董念国. 心血管外科急诊手术合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管理策略. 中国胸心血管外科临床杂志, 2020, 27(3): 243-245. doi: 10.7507/1007-4848.202002013 复制
新型冠状病毒(2019 novel coronavirus,SARS-CoV-2)感染现已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护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要求医务人员贯彻执行“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方针,尽快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目前 SARS-CoV-2 感染传染源主要是 SARS-CoV-2 感染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是主要传播途径,气溶胶和消化道等传播途径尚待明确。人群对其普遍易感。老年人及有基础疾病者感染后病情较重。病毒感染潜伏期一般为 1~14 d,多为 3~7 d。患者多以发热、乏力、干咳等为主要表现,重症可出现呼吸困难乃至急性呼吸窘迫、脓毒性休克、酸中毒、凝血功能障碍等;值得注意的是重症、危重症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轻型患者仅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等,无肺炎表现。实验室检查提示外周血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部分患者可出现肝酶、乳酸脱氢酶(LDH)、肌酶和肌红蛋白增高;部分危重者可见肌钙蛋白增高。多数患者 C 反应蛋白(CRP)和血沉升高,降钙素原正常。严重者 D-二聚体升高,外周血淋巴细胞进行性减少。鼻咽拭子、痰、下呼吸道分泌物、血液等标本检测出 SARS-CoV-2 核酸;胸部影像学早期表现为多发小斑片影及间质改变,以肺野外带明显,进而发展为双肺多发磨玻璃浸润影,直至肺实变。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结合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判断可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临床分型包括轻型、普通型、重型和危重型。多数 SARS-CoV-2 感染者预后较好,甚至无肺炎表现,但少数患者病情危重、进展迅速[1-3]。
SARS-CoV-2 感染可能通过低氧、炎症、焦虑、血管紧张素转化酶(ACE2)等机制影响心血管系统,继而诱发高血压、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肌损伤、心律失常等一系列急症。与此同时,冬春交替季节也是主动脉夹层、心肌梗死等心血管急危重症高发时期,患者因胸痛、缺氧、心力衰竭、心律失常等严重症状就诊,往往需要急诊手术处理。但在 SARS-CoV-2 流行季节和地区,有心血管基础疾病者发生这些急危重症时,不仅给鉴别诊断带来困难,也可能因为合并 SARS-CoV-2 感染导致病情复杂、加重。因此临床接诊心血管急危重症时,需要仔细甄别,根据具体病情合理分诊、恰当治疗。
心血管外科医师一方面战斗在 SARS-CoV-2 防控前线,另一方面必须迎接各类心血管急危重症的治疗挑战。心血管外科急诊手术时间长、创伤大,患者常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或脏器功能不全,所以风险极高。为救治心血管急危重症患者,同时加强外科医师防护,配合医院感染防控工作,我们结合相关临床指南建议、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抗击 SARS-CoV-2 感染经验与心血管急危重症外科治疗体会[4-5],撰写《心血管外科急诊手术合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管理策略》,供大家参考。
1 接诊患者
(1)心血管急危重症[主动脉夹层、急性心肌梗死并发症需手术、复杂先天性心脏病(先心病)伴严重缺氧循环不稳、简单先心病伴重度肺高压及心力衰竭、心脏肿瘤导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等]病情重、死亡率高,就诊时需开通绿色通道积极处理。
(2)心血管疾病患者常因急性应激反应出现发热、乏力、咳喘等症状,急诊医师需仔细鉴别,及时启动院内专家会诊,迅速完善相关检查,加强体温监测。若完全排除 SARS-CoV-2 感染,需按照心血管外科急诊收治流程及时收治。若考虑疑似或确诊 SARS-CoV-2 感染(包括无症状感染者、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应按下述第(3)点处理。
(3)对疑似或确诊为 SARS-CoV-2 感染者,应在具备有效隔离条件和防护条件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由就诊医院组织心血管外科专家会诊,制定治疗方案。诊疗流程和防护措施按院方制定防控流程执行。如需转院治疗,应使用专用车辆,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2 术前处理
(1)心血管急危重症患者入院后,对疑似或确诊为 SARS-CoV-2 感染者应尽早采取隔离措施。隔离病室需有隔离标识,并限制人员出入,尽量安排在单人隔离房间。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考虑到心血管病特殊性,患者应绝对卧床、心电监护、佩戴口罩,限制活动。其它按照急诊心血管外科常规处理。
(2)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标准预防。进出隔离病房,应当遵循《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有关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每次接触患者前后严格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及时、正确地进行手卫生。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隔离病房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3)积极完善术前辅助检查,尽量床边完成检查工作。若必须离开隔离病房或区域,如行 CT血管造影(CTA)检查等,需采取相应措施,由外科医生陪同,经专用通道及专用电梯至专用检查室。对疑似病例需按国家规定尽快启动病原学检测流程,若完全排除病毒性肺炎,可按常规处理。
(4)根据病情和血氧饱和度变化,及时给予恰当、有效的氧疗措施,包括鼻导管、面罩给氧、经鼻高流量氧疗、无创或有创机械通气等。
(5)在常规心血管外科药物治疗基础上,可加用抗病毒治疗(如干扰素、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等。
(6)对疑似或确诊为 SARS-CoV-2 感染的危重型患者,应尽早收入 ICU 密切监测和治疗。心血管急危重症合并病毒性肺炎时,如果病情十分严重,尤其并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或内环境紊乱,应严格掌握急诊手术适应证,必要时转感染病房专科隔离保守治疗。
3 术中管理
(1)对疑似或确诊为 SARS-CoV-2 感染者的心血管外科急诊手术方案,需要心血管外科、麻醉科、手术室、呼吸科、感染科、医务处等共同参与决策。
(2)应在指定专用手术室进行。专用手术间需配备红外线测温仪,所有医护人员需测体温。手术转运过程需经专用通道及专用电梯。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标准防护,患者使用过的设备、仪器、物品按国家规定及时消毒。
(3)尽量减少参与手术人员数量,并在术前按国家要求严格进行个人消毒。术中注意操作,避免锐器伤及患者血液、体液污染。手术人员务必做好自身防护,严格佩戴护目镜、N95 医用防护口罩、防水靴套,无菌手术衣外加用一次性防护服。
(4)手术人员手消毒首选速干手消毒剂,对之过敏者换用其他手消毒剂。洗必泰(氯己定)不能有效灭活 SARS-CoV-2,不建议使用。推荐使用含氯、乙醇、过氧化氢等消毒剂。
(5)专用手术间设专人分别负责手术间内外物资传递。室内人员在手术中不得离开手术间,室外人员在手术间门口穿好防护用具后方能进入。手术室内备齐手术用品、耗材,减少开门传递次数。
(6)医护人员防护物品仅在隔离区域使用,禁止穿戴防护用品时离开隔离区域。手术结束后,按照标准脱摘程序脱下防护用品,离开隔离区域。所有医疗废物用双层医疗废物袋密闭封装,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
(7)专用手术间按照隔离病房消毒规范进行消毒,一般不做连续接台手术。
(8)手术结束后,对手术室与室内设备按照隔离病房规范进行有效消毒,尤其注意麻醉机内呼吸回路的消毒。专用手术室一般不做连续接台手术。
(9)手术医生及时填报《传染病报告表》。
4 术后管理
(1)急诊术后将患者转入指定的负压隔离监护室,进行单间监护。
(2)急诊手术后短期多需气管插管和镇静处理,应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术后 ICU 病区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3)对疑似或确诊病例实施如无创通气、气管插管、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支气管镜检查、主动脉内球囊反搏(IABP) 置管等操作时:① 采取空气消毒隔离措施;② 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③ 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或面屏;④ 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⑤ 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⑥ 房间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医疗的最低数量;⑦ 医务人员使用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一次性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3)术后检测血常规、尿常规、CRP、生化指标(肝酶、心肌酶、肾功能)、凝血功能、血气分析等,复查胸部影像学。
(4)加强呼吸支持,积极防治心、肾、脑等并发症,预防继发性感染,及时进行脏器功能支持。除常规治疗外,可加用抗病毒药物。根据具体病情,酌情使用中小剂量糖皮质激素。
(5)当患者体温恢复正常 3 d 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缓解,连续 2 次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阴性(采样间隔至少 1 d),可考虑解除隔离。
新型冠状病毒(2019 novel coronavirus,SARS-CoV-2)感染现已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护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要求医务人员贯彻执行“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方针,尽快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目前 SARS-CoV-2 感染传染源主要是 SARS-CoV-2 感染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是主要传播途径,气溶胶和消化道等传播途径尚待明确。人群对其普遍易感。老年人及有基础疾病者感染后病情较重。病毒感染潜伏期一般为 1~14 d,多为 3~7 d。患者多以发热、乏力、干咳等为主要表现,重症可出现呼吸困难乃至急性呼吸窘迫、脓毒性休克、酸中毒、凝血功能障碍等;值得注意的是重症、危重症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轻型患者仅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等,无肺炎表现。实验室检查提示外周血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部分患者可出现肝酶、乳酸脱氢酶(LDH)、肌酶和肌红蛋白增高;部分危重者可见肌钙蛋白增高。多数患者 C 反应蛋白(CRP)和血沉升高,降钙素原正常。严重者 D-二聚体升高,外周血淋巴细胞进行性减少。鼻咽拭子、痰、下呼吸道分泌物、血液等标本检测出 SARS-CoV-2 核酸;胸部影像学早期表现为多发小斑片影及间质改变,以肺野外带明显,进而发展为双肺多发磨玻璃浸润影,直至肺实变。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结合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判断可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临床分型包括轻型、普通型、重型和危重型。多数 SARS-CoV-2 感染者预后较好,甚至无肺炎表现,但少数患者病情危重、进展迅速[1-3]。
SARS-CoV-2 感染可能通过低氧、炎症、焦虑、血管紧张素转化酶(ACE2)等机制影响心血管系统,继而诱发高血压、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肌损伤、心律失常等一系列急症。与此同时,冬春交替季节也是主动脉夹层、心肌梗死等心血管急危重症高发时期,患者因胸痛、缺氧、心力衰竭、心律失常等严重症状就诊,往往需要急诊手术处理。但在 SARS-CoV-2 流行季节和地区,有心血管基础疾病者发生这些急危重症时,不仅给鉴别诊断带来困难,也可能因为合并 SARS-CoV-2 感染导致病情复杂、加重。因此临床接诊心血管急危重症时,需要仔细甄别,根据具体病情合理分诊、恰当治疗。
心血管外科医师一方面战斗在 SARS-CoV-2 防控前线,另一方面必须迎接各类心血管急危重症的治疗挑战。心血管外科急诊手术时间长、创伤大,患者常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或脏器功能不全,所以风险极高。为救治心血管急危重症患者,同时加强外科医师防护,配合医院感染防控工作,我们结合相关临床指南建议、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抗击 SARS-CoV-2 感染经验与心血管急危重症外科治疗体会[4-5],撰写《心血管外科急诊手术合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管理策略》,供大家参考。
1 接诊患者
(1)心血管急危重症[主动脉夹层、急性心肌梗死并发症需手术、复杂先天性心脏病(先心病)伴严重缺氧循环不稳、简单先心病伴重度肺高压及心力衰竭、心脏肿瘤导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等]病情重、死亡率高,就诊时需开通绿色通道积极处理。
(2)心血管疾病患者常因急性应激反应出现发热、乏力、咳喘等症状,急诊医师需仔细鉴别,及时启动院内专家会诊,迅速完善相关检查,加强体温监测。若完全排除 SARS-CoV-2 感染,需按照心血管外科急诊收治流程及时收治。若考虑疑似或确诊 SARS-CoV-2 感染(包括无症状感染者、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应按下述第(3)点处理。
(3)对疑似或确诊为 SARS-CoV-2 感染者,应在具备有效隔离条件和防护条件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由就诊医院组织心血管外科专家会诊,制定治疗方案。诊疗流程和防护措施按院方制定防控流程执行。如需转院治疗,应使用专用车辆,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2 术前处理
(1)心血管急危重症患者入院后,对疑似或确诊为 SARS-CoV-2 感染者应尽早采取隔离措施。隔离病室需有隔离标识,并限制人员出入,尽量安排在单人隔离房间。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考虑到心血管病特殊性,患者应绝对卧床、心电监护、佩戴口罩,限制活动。其它按照急诊心血管外科常规处理。
(2)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标准预防。进出隔离病房,应当遵循《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有关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每次接触患者前后严格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及时、正确地进行手卫生。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隔离病房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3)积极完善术前辅助检查,尽量床边完成检查工作。若必须离开隔离病房或区域,如行 CT血管造影(CTA)检查等,需采取相应措施,由外科医生陪同,经专用通道及专用电梯至专用检查室。对疑似病例需按国家规定尽快启动病原学检测流程,若完全排除病毒性肺炎,可按常规处理。
(4)根据病情和血氧饱和度变化,及时给予恰当、有效的氧疗措施,包括鼻导管、面罩给氧、经鼻高流量氧疗、无创或有创机械通气等。
(5)在常规心血管外科药物治疗基础上,可加用抗病毒治疗(如干扰素、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等。
(6)对疑似或确诊为 SARS-CoV-2 感染的危重型患者,应尽早收入 ICU 密切监测和治疗。心血管急危重症合并病毒性肺炎时,如果病情十分严重,尤其并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或内环境紊乱,应严格掌握急诊手术适应证,必要时转感染病房专科隔离保守治疗。
3 术中管理
(1)对疑似或确诊为 SARS-CoV-2 感染者的心血管外科急诊手术方案,需要心血管外科、麻醉科、手术室、呼吸科、感染科、医务处等共同参与决策。
(2)应在指定专用手术室进行。专用手术间需配备红外线测温仪,所有医护人员需测体温。手术转运过程需经专用通道及专用电梯。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标准防护,患者使用过的设备、仪器、物品按国家规定及时消毒。
(3)尽量减少参与手术人员数量,并在术前按国家要求严格进行个人消毒。术中注意操作,避免锐器伤及患者血液、体液污染。手术人员务必做好自身防护,严格佩戴护目镜、N95 医用防护口罩、防水靴套,无菌手术衣外加用一次性防护服。
(4)手术人员手消毒首选速干手消毒剂,对之过敏者换用其他手消毒剂。洗必泰(氯己定)不能有效灭活 SARS-CoV-2,不建议使用。推荐使用含氯、乙醇、过氧化氢等消毒剂。
(5)专用手术间设专人分别负责手术间内外物资传递。室内人员在手术中不得离开手术间,室外人员在手术间门口穿好防护用具后方能进入。手术室内备齐手术用品、耗材,减少开门传递次数。
(6)医护人员防护物品仅在隔离区域使用,禁止穿戴防护用品时离开隔离区域。手术结束后,按照标准脱摘程序脱下防护用品,离开隔离区域。所有医疗废物用双层医疗废物袋密闭封装,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
(7)专用手术间按照隔离病房消毒规范进行消毒,一般不做连续接台手术。
(8)手术结束后,对手术室与室内设备按照隔离病房规范进行有效消毒,尤其注意麻醉机内呼吸回路的消毒。专用手术室一般不做连续接台手术。
(9)手术医生及时填报《传染病报告表》。
4 术后管理
(1)急诊术后将患者转入指定的负压隔离监护室,进行单间监护。
(2)急诊手术后短期多需气管插管和镇静处理,应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术后 ICU 病区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3)对疑似或确诊病例实施如无创通气、气管插管、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支气管镜检查、主动脉内球囊反搏(IABP) 置管等操作时:① 采取空气消毒隔离措施;② 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③ 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或面屏;④ 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⑤ 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⑥ 房间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医疗的最低数量;⑦ 医务人员使用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一次性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3)术后检测血常规、尿常规、CRP、生化指标(肝酶、心肌酶、肾功能)、凝血功能、血气分析等,复查胸部影像学。
(4)加强呼吸支持,积极防治心、肾、脑等并发症,预防继发性感染,及时进行脏器功能支持。除常规治疗外,可加用抗病毒药物。根据具体病情,酌情使用中小剂量糖皮质激素。
(5)当患者体温恢复正常 3 d 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缓解,连续 2 次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阴性(采样间隔至少 1 d),可考虑解除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