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 王渝强, 郭应强, 黄维, 李磊, 石峻, 喻鹏铭. 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早期活动安全性与可行性的定性系统评价. 中国胸心血管外科临床杂志, 2023, 30(3): 434-439. doi: 10.7507/1007-4848.202108012 复制
危重症患者通常需要建立静脉和动脉血管通路,用于血流动力学监测、获取血液标本和生命支持等[1-3]。股血管(股动脉与股静脉)是最常见置管部位之一。重症监护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ICU)中约有45%的患者留置了股动脉导管,其中外科ICU中约有11.5%的患者留置了股动脉导管[4]。虽然对危重症患者进行早期活动干预的重要性得到医学专家的一致认同[5]。但是,临床专家对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进行早期活动干预却显得格外谨慎,因为担心其在早期活动中存在风险[6]。当前针对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提出的经验性卧床制动观点缺乏循证证据支持;同时,目前也无指南直接指出对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进行早期活动干预的可行性、安全性及具体实施推荐方案。2014年,由澳大利亚专家小组推荐的监护室中危重症患者进行早期活动的安全标准中,间接表明即使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也应进行早期活动干预[7]。这些临床和文献之间的矛盾意见导致了临床工作的混乱。因此,本文对留置股血管导管的患者进行早期活动干预的可行性与安全性进行了定性系统评价,以期为临床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1 资料与方法
1.1 纳入和排除标准
1.1.1 采用SPIDER模型制定纳入标准
S(Sample):留置股血管导管并进行早期活动的危重症患者;PI(Phenomenon of Interest):股血管导管不良事件的发生情况;D(Design):以观察法为主的定性研究方法;E(Evaluation):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早期活动的安全性与可行性;R(Research):定性研究。
1.1.2 文献纳入标准
(1)文献类型为队列研究或病例系列报道;(2)明确股血管导管不良事件与早期活动有关;(3)性别、年龄、活动类型、监护室类型、股血管导管类型、股血管导管连接设备、出现不良事件的记录等资料相对完整。
1.1.3 文献排除标准
(1)重复报道的临床研究;(2)会议论文、毕业论文等非公开发表的文献。
1.2 检索策略
检索PubMed、EMbase、OVID、Springer-link、Wiley Online Library、Web of Science数据库,检索时间截至2021年6月,以“femoral artery intervention”、“femoral artery puncture”、“femoral catheters”、“intensive care unit”、“rehabilitation”、“early mobility”、“early mobilization”、“early activities”、“early movement”、“immobilization”、“bed rest”、“complications”、“safety”、“vascular access device”为英文检索词,收集关于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早期活动出现不良事件的文献报道。文献筛选流程见图1。

1.3 文献筛选与资料提取
通过阅读文献的标题、摘要和全文进行筛选,根据预先设计的表格提取资料,包括:性别、年龄、活动类型、监护室类型、股血管导管类型、股血管导管连接设备、出现不良事件情况等。
2 结果
2.1 文献检索结果
使用检索策略共检索到有关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进行早期活动的文献72篇,根据纳入排除标准得到有效文献12篇[1-2,8-17],皆为队列研究或病例报道,共涵盖患者1 056例,其中男560例(53.0%),留置股血管导管患者489例(46.3%),2篇文献未列出留置股血管导管的患者数量。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来自内外科ICU(1/12)、内科ICU(7/12)、心血管ICU(3/12)、急诊ICU(1/12)。其留置股血管导管的目的主要是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体外膜肺氧合以及其他未列出的作用;见表1。

2.2 早期活动与不良事件发生情况
患者共进行了6 495次早期活动,其中主要包括床上被动活动(关节被动活动、肌肉电刺激),床上主动活动(关节主动活动、翻身、桥式运动、坐立平衡、功率自行车、伸展训练、肌肉耐力训练),床边活动(坐在床边、站立前平衡),转移训练(从床上转移至治疗椅、从椅子转移至站立),站立训练(在辅助装置帮助下站立、站立平衡训练、站立耐力训练、原地踏步、行走前重心转移训练),步行训练(行走步态训练、行走速度训练、行走耐力训练)。
1 056例患者中,共62例患者出现不良事件。与训练相关的不良事件包括血流动力学不稳定19例(1.80%),心律失常8例(0.75%),呼吸急促4例(0.38%),低氧饱和度6例(0.57%),晕厥1例(0.09%),心脑血管意外事件2例(0.19%)。与导管相关的不良事件共30例(2.84%),包括感染7例(0.66%),导管堵塞7例(0.66%),导管意外脱落8例(0.76%),置管处出血10例(0.95%)。其中与股血管导管相关的不良事件共14例(2.86%)。
3 讨论
临床专家已经意识到危重症患者因卧床制动带来的危害和进行早期活动的益处[18-23]。在ICU中保持制动的危重症患者会出现更多并发症,如:ICU获得性虚弱、机械通气时间延长、皮肤破裂感染、微血管障碍引起的体位性低血压和呼吸肌废用性萎缩导致的肺部并发症等[24-27],从而增加危重症患者脱离呼吸机困难程度,延长住院时间,增加死亡率和住院费用。因此,对危重症患者进行早期活动干预越来越受到重视并在临床中应用。危重症患者常见的早期活动方式包括:神经肌肉电刺激、床上活动、床旁功率自行车、主动辅助训练、主动关节活动训练、日常生活功能性训练、转移训练、步态训练以及行走[28-29]。通过早期活动干预,危重症患者能表现出更高的自主功能恢复和更低的精神错乱发生率、更短的机械通气时间和ICU住院时间[8],对于出ICU后的患者提升肌肉力量、身体功能、生活质量同样具有促进作用[9]。Schweickert等[30]报道入ICU后36 h内进行早期活动干预的患者住院时间更短,并在出院时表现出更佳的独立功能状态。Morris等[31]在患者入ICU后48 h内对其进行早期活动干预,结果显示首次下床时间显著缩短(5 d vs. 11.3 d)。因此,在危重症患者进入ICU后72 h内应开始早期活动干预,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也不应该排除在外。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在拔管后再进行早期活动可能导致获益减少[29]。因此,对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进行早期活动应尽早开始。
过去基于经验性的观点普遍认为,通过血管导管连接体外生命支持设备的危重症患者应该限制早期活动[32-35]。这一观点得到了大多数持保守观念医生的支持,他们的理由是从保证患者的安全出发,对于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进行早期活动,他们更是慎之又慎,甚至将其视为早期活动的绝对禁忌证。但Ciesla等[36]的研究带来了相反的意见,他们认为只要将留置股血管导管缝合牢固,就可以允许患者翻身至无导管侧,并以最小屈髋程度转移至站立位进行早期活动。最近一系列研究都已证实了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进行早期活动的安全性和可行性。Highstead等[37]对161名健康志愿者进行股血管置管,并评估了抗阻训练和跑步机训练(干预方式存在重复剧烈的屈髋训练)对股血管导管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尽管发生了导管意外脱出(1.7%)、局部渗血(0.9%)、瘀斑和血肿形成(7.5%)、疼痛超过3 d(1.2%)等轻微不良事件,但并没有发生与留置导管相关的严重不良事件(如血栓形成、踝动脉搏动消失、动静脉瘘或假性动脉瘤形成和置管处感染等)。Dreyer等[38]也对11名健康志愿者进行股血管置管,所有受试者进行了10组10次重复的腿部屈伸活动,总时长超过60 min,也没有观察到严重并发症。所以,从对股血管置管的健康受试者进行早期活动的研究中均未发现运动可能造成置管处严重并发症,因此,此方法是安全和可行的。ICU的危重症患者由于病情严重、精神状态差、活动能力受限,对其进行早期活动干预程度显著低于健康志愿者,因此,早期活动对置管处的影响和不良事件发生的风险可能会更低。Damluji等[2]纳入101例内科ICU中留置股血管导管患者(82例为股静脉置管,29例为股动脉置管)的研究证实了这一点。该研究总共进行了253次早期活动,包括卧床训练、仰卧位功率自行车、坐在床上、站立或步行,每例患者平均接受2.5次早期活动,完成所有训练后并未发现与股血管置管相关的不良事件发生,风险事件发生率为0%。2011年,Perme等[1]纳入30例留置股血管导管患者,并进行了156次早期活动。该研究同样发现,在进行早期活动过程中并未出现导管相关不良事件。同时,留置股血管导管一侧的髋部屈曲程度没有受到任何限制。2013年,Perme等[10]再次纳入了77例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股动脉置管50例,股静脉置管15例,透析导管置管27例),对这些患者总共进行了630次早期活动,每例患者都接受了至少1次干预。通过在活动过程中或活动后(通常是活动完成后15~20 min)进行评估,都未观察到出血、置管部位血肿、导管移位/导管意外脱落、导管功能或血管功能改变(如疼痛、踝动脉搏动消失)或置管部位远端血液灌注量减少的证据,同时股血管留置导管均固定在位。该研究对患者进行的训练包括坐、站和行走(包括髋关节屈曲在内的多项活动)。即使部分患者存在多根股血管留置导管,但在进行早期活动干预期间并未观察到不良事件的发生。本研究中留置股血管导管患者在进行早期活动时出现的安全事件比例为2.86%。2017年,Nydahl等[39]纳入ICU中7 546例危重症患者,总共进行22 351次早期活动,报告了583起潜在的安全事件,累计发生率为2.6%,其中最多的事件类型是血氧饱和度和血流动力学变化。因此,作者认为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不应排除在早期活动之外。
尽管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进行早期活动干预是安全和可行的,但是相比于未进行股血管置管的危重症患者在整个早期活动干预中应进行更严密监测并防范不良事件的发生。Damluji等[2]提出了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进行早期活动干预后可能出现的导管相关不良事件的概念,包括:(1)无功能导管:导管无法发挥训练前的相同作用;(2)导管意外脱离:训练中出现导管从其插入部位脱落的情况;(3)导管置管处出血:训练中或训练后置管处或敷料上出现的可见血液显著增加;(4)急性肢体缺血:训练后24 h内流向下肢的血流量显著减少;(5)腹膜后血肿:基于腹部/盆腔影像学检查结果;(6)导管相关感染:通过医院流行病学和感染学专家的评估,例如出现发烧和/或脓毒血症而没有额外可疑部位感染、置管部位血管炎或化脓性感染、置管处分泌物培养与血液培养阳性;(7)置管处血管损伤:训练后通过血管超声评估,例如形成假性动脉瘤、血管破裂、动静脉瘘等;(8)训练后持续疼痛,局部瘀斑或血肿;(9)临床怀疑血栓形成:训练后通过临床症状观察、放射学以超声检查进行评估。这些不良事件的发生是值得重视的。这些保障安全的措施包括:(1)训练前,与团队充分沟通,共同确定训练时的注意事项和不良事件发生的紧急预案;(2)训练前,检查留置导管的固定程度和可活动的范围;(3)训练过程中,严密监测患者生命体征,并使用辅助胶带进行置管固定或者由护士协助管理导管;(4)训练过程中,确保提供的早期活动干预都事先得到了团队的许可并不超出共同商议的方案执行范围;(5)训练过程中,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并进行标准化训练流程;(6)训练后,应进行留置导管稳定性和导管功能的检查;(7)训练后,应进行完整准确的病历记录。但同时,我们也不应该过度放大这些不良事件,正如前文所述,股血管置管在进行早期活动干预中的相关不良事件的发生率是非常低的,同时,是可以进行防范的,而且即使发生,也不需要临床额外的处理。因此,对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进行早期活动干预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实施早期活动时严密监测血流动力学;注意患者的精神状态变化;选择最佳的个性化训练方案和相应训练设备;对保持制动的风险和早期活动的益处进行全面的权衡;选择从业资格和高年资的物理治疗师和作业治疗师为其提供服务;多学科团队紧密合作。
本研究也存在潜在的局限性。首先,鉴于通常用于测量安全事件标准的局限性,其频率可能被低估。其次,不能排除潜在发表偏倚,可能存在未报告的安全事件。最后,在任何研究中都没有报告进行早期活动过程中出现与治疗师操作相关的安全事件,因此不能对其进行评论。建议在解释汇总的发病率时要谨慎。
综上所述,经过训练有素的物理治疗师对相关风险和益处进行临床判断并与多学科团队讨论后,为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进行早期活动是安全和可行的。然而,风险不是零,必须通过提高医护人员警惕性来降低导管不良事件的发生率。此外,早期活动伴随的不良事件发生后需要及时而有效地处理,以最大程度确保患者的安全。根据风险收益比判断为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进行早期活动干预的潜在收益远大于风险。因此,不建议将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作为保持制动的理由。
利益冲突:无。
作者贡献:王渝强与郭应强负责论文设计,论文初稿撰写;黄维、李磊、石峻负责数据整理与分析;喻鹏铭负责论文审阅与最终修改。
危重症患者通常需要建立静脉和动脉血管通路,用于血流动力学监测、获取血液标本和生命支持等[1-3]。股血管(股动脉与股静脉)是最常见置管部位之一。重症监护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ICU)中约有45%的患者留置了股动脉导管,其中外科ICU中约有11.5%的患者留置了股动脉导管[4]。虽然对危重症患者进行早期活动干预的重要性得到医学专家的一致认同[5]。但是,临床专家对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进行早期活动干预却显得格外谨慎,因为担心其在早期活动中存在风险[6]。当前针对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提出的经验性卧床制动观点缺乏循证证据支持;同时,目前也无指南直接指出对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进行早期活动干预的可行性、安全性及具体实施推荐方案。2014年,由澳大利亚专家小组推荐的监护室中危重症患者进行早期活动的安全标准中,间接表明即使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也应进行早期活动干预[7]。这些临床和文献之间的矛盾意见导致了临床工作的混乱。因此,本文对留置股血管导管的患者进行早期活动干预的可行性与安全性进行了定性系统评价,以期为临床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1 资料与方法
1.1 纳入和排除标准
1.1.1 采用SPIDER模型制定纳入标准
S(Sample):留置股血管导管并进行早期活动的危重症患者;PI(Phenomenon of Interest):股血管导管不良事件的发生情况;D(Design):以观察法为主的定性研究方法;E(Evaluation):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早期活动的安全性与可行性;R(Research):定性研究。
1.1.2 文献纳入标准
(1)文献类型为队列研究或病例系列报道;(2)明确股血管导管不良事件与早期活动有关;(3)性别、年龄、活动类型、监护室类型、股血管导管类型、股血管导管连接设备、出现不良事件的记录等资料相对完整。
1.1.3 文献排除标准
(1)重复报道的临床研究;(2)会议论文、毕业论文等非公开发表的文献。
1.2 检索策略
检索PubMed、EMbase、OVID、Springer-link、Wiley Online Library、Web of Science数据库,检索时间截至2021年6月,以“femoral artery intervention”、“femoral artery puncture”、“femoral catheters”、“intensive care unit”、“rehabilitation”、“early mobility”、“early mobilization”、“early activities”、“early movement”、“immobilization”、“bed rest”、“complications”、“safety”、“vascular access device”为英文检索词,收集关于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早期活动出现不良事件的文献报道。文献筛选流程见图1。

1.3 文献筛选与资料提取
通过阅读文献的标题、摘要和全文进行筛选,根据预先设计的表格提取资料,包括:性别、年龄、活动类型、监护室类型、股血管导管类型、股血管导管连接设备、出现不良事件情况等。
2 结果
2.1 文献检索结果
使用检索策略共检索到有关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进行早期活动的文献72篇,根据纳入排除标准得到有效文献12篇[1-2,8-17],皆为队列研究或病例报道,共涵盖患者1 056例,其中男560例(53.0%),留置股血管导管患者489例(46.3%),2篇文献未列出留置股血管导管的患者数量。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来自内外科ICU(1/12)、内科ICU(7/12)、心血管ICU(3/12)、急诊ICU(1/12)。其留置股血管导管的目的主要是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体外膜肺氧合以及其他未列出的作用;见表1。

2.2 早期活动与不良事件发生情况
患者共进行了6 495次早期活动,其中主要包括床上被动活动(关节被动活动、肌肉电刺激),床上主动活动(关节主动活动、翻身、桥式运动、坐立平衡、功率自行车、伸展训练、肌肉耐力训练),床边活动(坐在床边、站立前平衡),转移训练(从床上转移至治疗椅、从椅子转移至站立),站立训练(在辅助装置帮助下站立、站立平衡训练、站立耐力训练、原地踏步、行走前重心转移训练),步行训练(行走步态训练、行走速度训练、行走耐力训练)。
1 056例患者中,共62例患者出现不良事件。与训练相关的不良事件包括血流动力学不稳定19例(1.80%),心律失常8例(0.75%),呼吸急促4例(0.38%),低氧饱和度6例(0.57%),晕厥1例(0.09%),心脑血管意外事件2例(0.19%)。与导管相关的不良事件共30例(2.84%),包括感染7例(0.66%),导管堵塞7例(0.66%),导管意外脱落8例(0.76%),置管处出血10例(0.95%)。其中与股血管导管相关的不良事件共14例(2.86%)。
3 讨论
临床专家已经意识到危重症患者因卧床制动带来的危害和进行早期活动的益处[18-23]。在ICU中保持制动的危重症患者会出现更多并发症,如:ICU获得性虚弱、机械通气时间延长、皮肤破裂感染、微血管障碍引起的体位性低血压和呼吸肌废用性萎缩导致的肺部并发症等[24-27],从而增加危重症患者脱离呼吸机困难程度,延长住院时间,增加死亡率和住院费用。因此,对危重症患者进行早期活动干预越来越受到重视并在临床中应用。危重症患者常见的早期活动方式包括:神经肌肉电刺激、床上活动、床旁功率自行车、主动辅助训练、主动关节活动训练、日常生活功能性训练、转移训练、步态训练以及行走[28-29]。通过早期活动干预,危重症患者能表现出更高的自主功能恢复和更低的精神错乱发生率、更短的机械通气时间和ICU住院时间[8],对于出ICU后的患者提升肌肉力量、身体功能、生活质量同样具有促进作用[9]。Schweickert等[30]报道入ICU后36 h内进行早期活动干预的患者住院时间更短,并在出院时表现出更佳的独立功能状态。Morris等[31]在患者入ICU后48 h内对其进行早期活动干预,结果显示首次下床时间显著缩短(5 d vs. 11.3 d)。因此,在危重症患者进入ICU后72 h内应开始早期活动干预,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也不应该排除在外。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在拔管后再进行早期活动可能导致获益减少[29]。因此,对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进行早期活动应尽早开始。
过去基于经验性的观点普遍认为,通过血管导管连接体外生命支持设备的危重症患者应该限制早期活动[32-35]。这一观点得到了大多数持保守观念医生的支持,他们的理由是从保证患者的安全出发,对于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进行早期活动,他们更是慎之又慎,甚至将其视为早期活动的绝对禁忌证。但Ciesla等[36]的研究带来了相反的意见,他们认为只要将留置股血管导管缝合牢固,就可以允许患者翻身至无导管侧,并以最小屈髋程度转移至站立位进行早期活动。最近一系列研究都已证实了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进行早期活动的安全性和可行性。Highstead等[37]对161名健康志愿者进行股血管置管,并评估了抗阻训练和跑步机训练(干预方式存在重复剧烈的屈髋训练)对股血管导管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尽管发生了导管意外脱出(1.7%)、局部渗血(0.9%)、瘀斑和血肿形成(7.5%)、疼痛超过3 d(1.2%)等轻微不良事件,但并没有发生与留置导管相关的严重不良事件(如血栓形成、踝动脉搏动消失、动静脉瘘或假性动脉瘤形成和置管处感染等)。Dreyer等[38]也对11名健康志愿者进行股血管置管,所有受试者进行了10组10次重复的腿部屈伸活动,总时长超过60 min,也没有观察到严重并发症。所以,从对股血管置管的健康受试者进行早期活动的研究中均未发现运动可能造成置管处严重并发症,因此,此方法是安全和可行的。ICU的危重症患者由于病情严重、精神状态差、活动能力受限,对其进行早期活动干预程度显著低于健康志愿者,因此,早期活动对置管处的影响和不良事件发生的风险可能会更低。Damluji等[2]纳入101例内科ICU中留置股血管导管患者(82例为股静脉置管,29例为股动脉置管)的研究证实了这一点。该研究总共进行了253次早期活动,包括卧床训练、仰卧位功率自行车、坐在床上、站立或步行,每例患者平均接受2.5次早期活动,完成所有训练后并未发现与股血管置管相关的不良事件发生,风险事件发生率为0%。2011年,Perme等[1]纳入30例留置股血管导管患者,并进行了156次早期活动。该研究同样发现,在进行早期活动过程中并未出现导管相关不良事件。同时,留置股血管导管一侧的髋部屈曲程度没有受到任何限制。2013年,Perme等[10]再次纳入了77例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股动脉置管50例,股静脉置管15例,透析导管置管27例),对这些患者总共进行了630次早期活动,每例患者都接受了至少1次干预。通过在活动过程中或活动后(通常是活动完成后15~20 min)进行评估,都未观察到出血、置管部位血肿、导管移位/导管意外脱落、导管功能或血管功能改变(如疼痛、踝动脉搏动消失)或置管部位远端血液灌注量减少的证据,同时股血管留置导管均固定在位。该研究对患者进行的训练包括坐、站和行走(包括髋关节屈曲在内的多项活动)。即使部分患者存在多根股血管留置导管,但在进行早期活动干预期间并未观察到不良事件的发生。本研究中留置股血管导管患者在进行早期活动时出现的安全事件比例为2.86%。2017年,Nydahl等[39]纳入ICU中7 546例危重症患者,总共进行22 351次早期活动,报告了583起潜在的安全事件,累计发生率为2.6%,其中最多的事件类型是血氧饱和度和血流动力学变化。因此,作者认为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不应排除在早期活动之外。
尽管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进行早期活动干预是安全和可行的,但是相比于未进行股血管置管的危重症患者在整个早期活动干预中应进行更严密监测并防范不良事件的发生。Damluji等[2]提出了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进行早期活动干预后可能出现的导管相关不良事件的概念,包括:(1)无功能导管:导管无法发挥训练前的相同作用;(2)导管意外脱离:训练中出现导管从其插入部位脱落的情况;(3)导管置管处出血:训练中或训练后置管处或敷料上出现的可见血液显著增加;(4)急性肢体缺血:训练后24 h内流向下肢的血流量显著减少;(5)腹膜后血肿:基于腹部/盆腔影像学检查结果;(6)导管相关感染:通过医院流行病学和感染学专家的评估,例如出现发烧和/或脓毒血症而没有额外可疑部位感染、置管部位血管炎或化脓性感染、置管处分泌物培养与血液培养阳性;(7)置管处血管损伤:训练后通过血管超声评估,例如形成假性动脉瘤、血管破裂、动静脉瘘等;(8)训练后持续疼痛,局部瘀斑或血肿;(9)临床怀疑血栓形成:训练后通过临床症状观察、放射学以超声检查进行评估。这些不良事件的发生是值得重视的。这些保障安全的措施包括:(1)训练前,与团队充分沟通,共同确定训练时的注意事项和不良事件发生的紧急预案;(2)训练前,检查留置导管的固定程度和可活动的范围;(3)训练过程中,严密监测患者生命体征,并使用辅助胶带进行置管固定或者由护士协助管理导管;(4)训练过程中,确保提供的早期活动干预都事先得到了团队的许可并不超出共同商议的方案执行范围;(5)训练过程中,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并进行标准化训练流程;(6)训练后,应进行留置导管稳定性和导管功能的检查;(7)训练后,应进行完整准确的病历记录。但同时,我们也不应该过度放大这些不良事件,正如前文所述,股血管置管在进行早期活动干预中的相关不良事件的发生率是非常低的,同时,是可以进行防范的,而且即使发生,也不需要临床额外的处理。因此,对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进行早期活动干预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实施早期活动时严密监测血流动力学;注意患者的精神状态变化;选择最佳的个性化训练方案和相应训练设备;对保持制动的风险和早期活动的益处进行全面的权衡;选择从业资格和高年资的物理治疗师和作业治疗师为其提供服务;多学科团队紧密合作。
本研究也存在潜在的局限性。首先,鉴于通常用于测量安全事件标准的局限性,其频率可能被低估。其次,不能排除潜在发表偏倚,可能存在未报告的安全事件。最后,在任何研究中都没有报告进行早期活动过程中出现与治疗师操作相关的安全事件,因此不能对其进行评论。建议在解释汇总的发病率时要谨慎。
综上所述,经过训练有素的物理治疗师对相关风险和益处进行临床判断并与多学科团队讨论后,为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进行早期活动是安全和可行的。然而,风险不是零,必须通过提高医护人员警惕性来降低导管不良事件的发生率。此外,早期活动伴随的不良事件发生后需要及时而有效地处理,以最大程度确保患者的安全。根据风险收益比判断为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进行早期活动干预的潜在收益远大于风险。因此,不建议将留置股血管导管的危重症患者作为保持制动的理由。
利益冲突:无。
作者贡献:王渝强与郭应强负责论文设计,论文初稿撰写;黄维、李磊、石峻负责数据整理与分析;喻鹏铭负责论文审阅与最终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