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根据当前法律法规中关于医疗机构“紧急救治权”的相关规定,分析了医疗机构行使“紧急救治权”的原因,以及紧急情况下的患者“不知情”或“知情不同意”以及医疗机构行使“紧急救治权”面临的风险。提出“紧急情况”的判定、“紧急救治”行为正当性与风险归属该如何应对的思路。建议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建立强制医疗保险制度以及完善“紧急救治”的医疗救济制度。
引用本文: 姜贤飞,廖志林,朱方,邓绍林. 医疗机构“紧急救治权”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中国循证医学杂志, 2010, 10(6): 658-660. doi: 10.7507/1672-2531.20100470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