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2, SARS-CoV-2)导致的 2019 冠状病毒肺炎(2019 Novel coronavirus diseases, COVID-19)目前在我国除武汉地区已经得到基本控制,但随着疫情在全球蔓延和爆发,我国 COVID-19 输入性风险在不断升高,且随着大规模复工复产造成的人员流动和聚集的机会增多,因此疫情防控仍不能放松。长时间的严峻疫情以及持续严格防控,对于癫痫等慢病患者的管理也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挑战。应《癫痫杂志》邀请,现拟针对目前特殊时期癫痫患者的管理进行探讨,提出一些建议供同行们参考和指正。
引用本文: 姜玉武.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癫痫患者的管理建议. 癫痫杂志, 2020, 6(2): 172-174. doi: 10.7507/2096-0247.20200030 复制
自 2019 年 12 月新型冠状病毒(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2,SARS-CoV-2)感染在我国湖北武汉地区发生以来,迄今已蔓延至全国各省市(包括港澳台)及全球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3 月 7 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声明全球 2019 冠状病毒肺炎(2019 Novel coronavirus diseases,COVID-19)确诊病例数已超过 10 万例[1],COVID-19 已经成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由于我国政府采取了积极有效的防控措施,加上全国人民众志成城地努力和医护人员的忘我战疫,近期我国疫情除武汉地区以外已经得到基本控制,然而随着疫情在全球不断蔓延和爆发,我国输入性风险在不断升高,且随着大规模复工复产造成的人员流动和聚集的机会增多,仍然存在二次爆发的潜在风险,因此疫情防控仍不能放松。为了尽快、持续控制疫情,大量卫生资源向防疫倾斜,同时严格限制出行也是必不可少的防控手段,这些举措无疑是我国疫情防控成功的关键,但与此同时,客观上也使得慢性患者(如癫痫患者)获取医疗服务及药品资源变得相对困难;疫情相关的恐慌情绪带来的心理冲击很大[3, 4],对于癫痫患者及其家庭可能尤甚;COVID-19 作为感染性疾病也会增加癫痫发作的风险,而且最新研究表明,2019-nCoV 感染也可造成神经系统(包括脑组织)受累[5, 6]。因此,在此特殊时期,无论是否罹患 COVID-19,癫痫患者的管理都面临上述多种新的挑战和问题,因此有必要对癫痫患者的管理策略进行适当调整,提出相对应的解决方案及注意事项的指导,以适应当前的客观情况变化,最大限度地帮助癫痫患者平稳渡过这一困难时期。中国抗癫痫协会(CAAE)已经在其公众微信号上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条件下对癫痫患者的指导意见”,获得了癫痫患者的广泛好评。本文在此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最新文献,对 COVID-19 疫情期间癫痫患者的管理提出如下几点建议,供同行参考指正。
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其管控措施对癫痫患者的影响
1.1 癫痫病患者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易感性
最新版的指南仍然认为 SARS-CoV-2 对人群是普遍易感的[6]。绝大多数没有潜在基础疾病的癫痫患者免疫功能是正常的,和普通人 SARS-CoV-2 感染的机率是一样的。
1.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癫痫病情及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
COVID-19 作为感染性疾病可能会增加癫痫发作的风险,但是目前尚无证据表明这种风险增加和其他呼吸道病毒感染所导致有显著差异;另外,最新研究表明,SARS-CoV-2 感染也可以造成神经系统(包括脑组织)受累,如最近发表的临床总结发现 13.6%(150/1099)COVID-19 患者有头痛,其中 17.3%(26/150)为严重头痛[5]。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6]指出初步病理结果显示,脑组织充血、水肿,部分神经元变性,3 月 4 日北京地坛医院向媒体确认 1 例患者脑脊液中存在 SARS-CoV-2,临床诊断病毒性脑炎。
1.3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癫痫患者心理的影响
对 COVID-19 疫情的恐惧以及长时间持续的非常规生活方式(居家、学龄儿童不能上学及缺乏集体活动等)对普通人群都会带来巨大心理冲击。最近研究表明,COVID-19 流行期间,10.4% 居家儿童青少年存在明显抑郁症状,而且,存在焦虑症状、居住在乡镇及农村以及遇到与疫情相关的事情常害怕是疫情流行期间居家儿童青少年出现抑郁症状的危险因素[7]。而癫痫患者由于疾病本身所致的精神心理问题的风险即较高,因此,对于上述疫情相关的不良心理刺激可能带来更严重的心理影响。
1.4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对癫痫患者获取医疗服务及药品资源造成的困难
疫情防控期间,尤其是早期爆发期间,大量卫生资源必然向防疫倾斜,同时严格限制出行,尤其在多地封城、封路等,客观上也使得慢性患者(如癫痫患者)获取医疗服务及药品资源变得相对困难。国家卫健委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在 2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8],明确指出医疗卫生机构应在加强内部防控措施同时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积极采取“提前预约,错峰就诊”的方式,尽量避免就诊患者排队聚集的情况,合理优化服务流程,降低就诊患者在接受服务过程中互相接触的风险,并且对向失能、高龄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上门巡诊、家属代取药、长期处方等服务。与此同时,CAAE 也联合国内外相关制药企业,积极想办法解决湖北地区药品供应困难的问题,为癫痫患者提供了及时的帮助。
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的癫痫患者管理
2.1 正在服用抗癫痫药物的患者
如果癫痫发作已经控制或偶尔发作或者发作无明显加重,建议可以暂时维持目前治疗,暂缓到医院就诊与复查。但是,如果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均应及时到当地医院就诊:① 服药中出现不良反应(如过敏等)或者出现新的不能解释的不适症状,尤其是这些不适症状逐渐加重时;② 近期发作程度或发作频率明显加重;③ 出现癫痫持续状态,即一次癫痫发作(主要是全身抽搐发作)明显超过平时发作时间、或者持续全身抽搐超过 5 min 且仍无缓解(这种情况需尽快去当地医院急诊救治)。
2.2 癫痫发作已经完全控制
按照计划近期拟减药或停药的患者,若无明确的不良反应,宜暂缓去医院复诊,继续原治疗。同时也要特别提醒癫痫患者或者其监护人一定不可自行减药或停药!
2.3 近期新发癫痫的患者
有条件者在遵守当地 COVID-19 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前往当地医院诊治;若因各种原因,暂时条件不允许,且仅短时间(持续时间<5 min)发作了一次,除癫痫发作以外,不发作的时候没有任何其他不适症状(如发热、精神差、神志不清、言语不清或者各种活动障碍等),可暂时严密观察;如果观察期再次发作,或者出现上述任何除癫痫发作以为的身体不适症状,均应立即去当地医院诊治。
2.4 按计划拟行癫痫外科术前评估或已经完成术前评估拟于近期进行癫痫外科手术的患者
如为稳定性病因,例如皮层发育不良或者既往脑损伤后遗症等,可以暂缓去往医院或者联系拟就诊医院确定后续的外科诊治流程和计划;对于进展性病因,例如肿瘤等导致的难治性癫痫,需要尽快联系或就诊于拟行手术的医院或者当地医院,向医师咨询和确定后续治疗计划,由医师来决定是否可以延期手术。
2.5 血药浓度检测
并不是每例抗癫痫药物(AEDs)治疗的患者均应进行 AEDs 监测。一般多用于刚开始治疗,疗效欠佳怀疑药物浓度不足,或者出现不良反应担心药物浓度过高时,方需行药物浓度监测。若处于 AEDs 治疗稳定期,或虽刚开始治疗,但是药物剂量不大,癫痫控制良好且未发现明显不良反应时,可暂缓去医院检测。
2.6 脑电图检查
在疫情流行期间,不建议常规行脑电图(EEG)复查,除非病情需要,如出现新的癫痫发作形式或者难以解释的发作性神经系统症状(如意识障碍、精神行为异常、肢体活动异常等)。
2.7 居家管理
癫痫患者对于 COVID-19 的日常生活防护与其他人没有区别,其核心就是尽量减少外出活动、严格做好手卫生、正确佩戴口罩、避免过度恐慌及保持良好的生活及睡眠规律性;不要过度消毒,消毒剂具有潜在的身体损伤风险,对于癫痫患者来讲,大量过量使用酒精消毒剂,可能会增加身体内酒精水平,降低惊厥阈值,从而增加癫痫发作的风险。如果家庭成员没有任何感染疾病表现,只要做好日常清洁、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尤其是手卫生)和经常开窗通风即可。具体请参照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个人防护指导意见进行操作[9, 10]。
2.8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预防
到目前为止尚无科学证据表明任何一种药物可以预防 COVID-19,随意根据非正规信息渠道的传言服用所谓的预防药物,有可能造成患者身体伤害,也有可能对正在服用的 AEDs 产生影响。SARS-CoV-2 的预防疫苗正在加紧研制中,但真正大规模人群应用尚需时日。
3 癫痫患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处理注意事项
癫痫患者如果确诊或疑似诊断 SARS-CoV-2 感染需要治疗与隔离时,必须遵照当地防疫规定去相应定点医院诊治,同时请一定对治疗 COVID-19 医生详细说明自己的癫痫病史及服用药物、治疗计划,供医生综合考虑。另外,还要树立信心,因为目前研究表明大多数 COVID-19 是轻症,可以治愈,没有合并其他基础疾病的绝大多数癫痫患者免疫力是正常的,所以治愈机会和普通人群一样的。
总之,面对这样一个突如其来的严重疫情,癫痫等慢性疾病患者的管理必然面临各种挑战。通过这次重大疫情的实践和经验教训积累,各级医护人员、医疗机构、政府公共卫生管理部门会共同努力,不断提升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持续改进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机制、体系,将来能够更好地应对类似的疫情挑战,提高癫痫等慢性疾病的应急管理水平,为广大患者更好的服务。
自 2019 年 12 月新型冠状病毒(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2,SARS-CoV-2)感染在我国湖北武汉地区发生以来,迄今已蔓延至全国各省市(包括港澳台)及全球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3 月 7 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声明全球 2019 冠状病毒肺炎(2019 Novel coronavirus diseases,COVID-19)确诊病例数已超过 10 万例[1],COVID-19 已经成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由于我国政府采取了积极有效的防控措施,加上全国人民众志成城地努力和医护人员的忘我战疫,近期我国疫情除武汉地区以外已经得到基本控制,然而随着疫情在全球不断蔓延和爆发,我国输入性风险在不断升高,且随着大规模复工复产造成的人员流动和聚集的机会增多,仍然存在二次爆发的潜在风险,因此疫情防控仍不能放松。为了尽快、持续控制疫情,大量卫生资源向防疫倾斜,同时严格限制出行也是必不可少的防控手段,这些举措无疑是我国疫情防控成功的关键,但与此同时,客观上也使得慢性患者(如癫痫患者)获取医疗服务及药品资源变得相对困难;疫情相关的恐慌情绪带来的心理冲击很大[3, 4],对于癫痫患者及其家庭可能尤甚;COVID-19 作为感染性疾病也会增加癫痫发作的风险,而且最新研究表明,2019-nCoV 感染也可造成神经系统(包括脑组织)受累[5, 6]。因此,在此特殊时期,无论是否罹患 COVID-19,癫痫患者的管理都面临上述多种新的挑战和问题,因此有必要对癫痫患者的管理策略进行适当调整,提出相对应的解决方案及注意事项的指导,以适应当前的客观情况变化,最大限度地帮助癫痫患者平稳渡过这一困难时期。中国抗癫痫协会(CAAE)已经在其公众微信号上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条件下对癫痫患者的指导意见”,获得了癫痫患者的广泛好评。本文在此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最新文献,对 COVID-19 疫情期间癫痫患者的管理提出如下几点建议,供同行参考指正。
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其管控措施对癫痫患者的影响
1.1 癫痫病患者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易感性
最新版的指南仍然认为 SARS-CoV-2 对人群是普遍易感的[6]。绝大多数没有潜在基础疾病的癫痫患者免疫功能是正常的,和普通人 SARS-CoV-2 感染的机率是一样的。
1.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癫痫病情及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
COVID-19 作为感染性疾病可能会增加癫痫发作的风险,但是目前尚无证据表明这种风险增加和其他呼吸道病毒感染所导致有显著差异;另外,最新研究表明,SARS-CoV-2 感染也可以造成神经系统(包括脑组织)受累,如最近发表的临床总结发现 13.6%(150/1099)COVID-19 患者有头痛,其中 17.3%(26/150)为严重头痛[5]。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6]指出初步病理结果显示,脑组织充血、水肿,部分神经元变性,3 月 4 日北京地坛医院向媒体确认 1 例患者脑脊液中存在 SARS-CoV-2,临床诊断病毒性脑炎。
1.3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癫痫患者心理的影响
对 COVID-19 疫情的恐惧以及长时间持续的非常规生活方式(居家、学龄儿童不能上学及缺乏集体活动等)对普通人群都会带来巨大心理冲击。最近研究表明,COVID-19 流行期间,10.4% 居家儿童青少年存在明显抑郁症状,而且,存在焦虑症状、居住在乡镇及农村以及遇到与疫情相关的事情常害怕是疫情流行期间居家儿童青少年出现抑郁症状的危险因素[7]。而癫痫患者由于疾病本身所致的精神心理问题的风险即较高,因此,对于上述疫情相关的不良心理刺激可能带来更严重的心理影响。
1.4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对癫痫患者获取医疗服务及药品资源造成的困难
疫情防控期间,尤其是早期爆发期间,大量卫生资源必然向防疫倾斜,同时严格限制出行,尤其在多地封城、封路等,客观上也使得慢性患者(如癫痫患者)获取医疗服务及药品资源变得相对困难。国家卫健委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在 2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8],明确指出医疗卫生机构应在加强内部防控措施同时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积极采取“提前预约,错峰就诊”的方式,尽量避免就诊患者排队聚集的情况,合理优化服务流程,降低就诊患者在接受服务过程中互相接触的风险,并且对向失能、高龄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上门巡诊、家属代取药、长期处方等服务。与此同时,CAAE 也联合国内外相关制药企业,积极想办法解决湖北地区药品供应困难的问题,为癫痫患者提供了及时的帮助。
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的癫痫患者管理
2.1 正在服用抗癫痫药物的患者
如果癫痫发作已经控制或偶尔发作或者发作无明显加重,建议可以暂时维持目前治疗,暂缓到医院就诊与复查。但是,如果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均应及时到当地医院就诊:① 服药中出现不良反应(如过敏等)或者出现新的不能解释的不适症状,尤其是这些不适症状逐渐加重时;② 近期发作程度或发作频率明显加重;③ 出现癫痫持续状态,即一次癫痫发作(主要是全身抽搐发作)明显超过平时发作时间、或者持续全身抽搐超过 5 min 且仍无缓解(这种情况需尽快去当地医院急诊救治)。
2.2 癫痫发作已经完全控制
按照计划近期拟减药或停药的患者,若无明确的不良反应,宜暂缓去医院复诊,继续原治疗。同时也要特别提醒癫痫患者或者其监护人一定不可自行减药或停药!
2.3 近期新发癫痫的患者
有条件者在遵守当地 COVID-19 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前往当地医院诊治;若因各种原因,暂时条件不允许,且仅短时间(持续时间<5 min)发作了一次,除癫痫发作以外,不发作的时候没有任何其他不适症状(如发热、精神差、神志不清、言语不清或者各种活动障碍等),可暂时严密观察;如果观察期再次发作,或者出现上述任何除癫痫发作以为的身体不适症状,均应立即去当地医院诊治。
2.4 按计划拟行癫痫外科术前评估或已经完成术前评估拟于近期进行癫痫外科手术的患者
如为稳定性病因,例如皮层发育不良或者既往脑损伤后遗症等,可以暂缓去往医院或者联系拟就诊医院确定后续的外科诊治流程和计划;对于进展性病因,例如肿瘤等导致的难治性癫痫,需要尽快联系或就诊于拟行手术的医院或者当地医院,向医师咨询和确定后续治疗计划,由医师来决定是否可以延期手术。
2.5 血药浓度检测
并不是每例抗癫痫药物(AEDs)治疗的患者均应进行 AEDs 监测。一般多用于刚开始治疗,疗效欠佳怀疑药物浓度不足,或者出现不良反应担心药物浓度过高时,方需行药物浓度监测。若处于 AEDs 治疗稳定期,或虽刚开始治疗,但是药物剂量不大,癫痫控制良好且未发现明显不良反应时,可暂缓去医院检测。
2.6 脑电图检查
在疫情流行期间,不建议常规行脑电图(EEG)复查,除非病情需要,如出现新的癫痫发作形式或者难以解释的发作性神经系统症状(如意识障碍、精神行为异常、肢体活动异常等)。
2.7 居家管理
癫痫患者对于 COVID-19 的日常生活防护与其他人没有区别,其核心就是尽量减少外出活动、严格做好手卫生、正确佩戴口罩、避免过度恐慌及保持良好的生活及睡眠规律性;不要过度消毒,消毒剂具有潜在的身体损伤风险,对于癫痫患者来讲,大量过量使用酒精消毒剂,可能会增加身体内酒精水平,降低惊厥阈值,从而增加癫痫发作的风险。如果家庭成员没有任何感染疾病表现,只要做好日常清洁、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尤其是手卫生)和经常开窗通风即可。具体请参照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个人防护指导意见进行操作[9, 10]。
2.8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预防
到目前为止尚无科学证据表明任何一种药物可以预防 COVID-19,随意根据非正规信息渠道的传言服用所谓的预防药物,有可能造成患者身体伤害,也有可能对正在服用的 AEDs 产生影响。SARS-CoV-2 的预防疫苗正在加紧研制中,但真正大规模人群应用尚需时日。
3 癫痫患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处理注意事项
癫痫患者如果确诊或疑似诊断 SARS-CoV-2 感染需要治疗与隔离时,必须遵照当地防疫规定去相应定点医院诊治,同时请一定对治疗 COVID-19 医生详细说明自己的癫痫病史及服用药物、治疗计划,供医生综合考虑。另外,还要树立信心,因为目前研究表明大多数 COVID-19 是轻症,可以治愈,没有合并其他基础疾病的绝大多数癫痫患者免疫力是正常的,所以治愈机会和普通人群一样的。
总之,面对这样一个突如其来的严重疫情,癫痫等慢性疾病患者的管理必然面临各种挑战。通过这次重大疫情的实践和经验教训积累,各级医护人员、医疗机构、政府公共卫生管理部门会共同努力,不断提升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持续改进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机制、体系,将来能够更好地应对类似的疫情挑战,提高癫痫等慢性疾病的应急管理水平,为广大患者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