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交通大學醫(yī)學院附屬第九人民醫(yī)院整復外科(上海,200011);

目的 比較耳再造二期手術中使用顳淺筋膜與耳后筋膜包被耳后支撐支架的效果。 方法 2005 年6 月- 2007 年5 月,對72 例先天性小耳畸形在全耳再造術一期埋植自體肋軟骨術后6 ~ 10 個月行二期顱耳角成形術。男47 例,女25 例;年齡5 ~ 28 歲,平均12 歲。左耳31 例,右耳41 例。根據(jù)Nagata 殘耳分型法56 例為耳垂型,無外耳道;16 例為耳甲腔型,均有外耳道存在,其中9 例外耳道狹窄。術中29 例使用同側顳淺筋膜包被耳后支撐支架(A 組),43 例使用同側耳后筋膜包被耳后支撐支架(B 組)。 結果 患者均獲隨訪,隨訪時間3 ~ 22 個月。A 組22 例及B 組33 例植皮及筋膜完全成活;A 組6 例及B 組9 例局部表皮色澤略深,術后1 個月表皮脫落愈合;A、B 組各1 例發(fā)生耳側小面積( lt; 1 cm2)植皮及筋膜壞死,使用局部頭皮瓣移位無張力覆蓋縫合痊愈。術后患者顱耳角角度與健側接近。兩組耳后植皮處可見不同程度的瘢痕,A 組19 例及B 組28 例瘢痕較平整;A 組7 例及B 組11 例耳后出現(xiàn)局部增生性瘢痕;A 組3 例及B 組4 例瘢痕較嚴重,顱耳角有牽拉。A 組患側顳區(qū)均有新增瘢痕,12 例脫發(fā)較嚴重;B 組無新增瘢痕及脫發(fā)區(qū)域。隨訪6 個月時,A 組3 例及B 組5 例顱耳角發(fā)生回縮( gt; 0.5 cm)。 結論 在耳再造二期手術中,包被耳后支撐支架的組織可選用患側顳淺筋膜或者耳后筋膜,耳后筋膜的修復效果優(yōu)于顳淺筋膜

引用本文: 晉培紅,許楓,張如鴻,張群. 顱耳角成形術中顳淺筋膜與耳后筋膜應用的對比研究. 中國修復重建外科雜志, 2008, 22(12): 1421-1425. doi: 復制